Ⅰ 當兵幾年可以轉業
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才可以轉業
下士、中士各三年,上士、四級軍士長各四年,三級軍士長五年,二級軍士長六年,一級軍士長則一直服役到退休。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十九條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
(二)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三)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按照目前的政策規定,軍隊幹部轉業到地方後,都要參加相應的軍轉幹部培訓,根據各省(市)縣的需要,將會安排行政編、參照公務員標准編或事業編。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退役士兵在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服現役的,優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礙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時自願選擇自主就業的,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一節的規定辦理。
(1)軍轉幹部個人介紹擴展閱讀
軍人退役按排方式:
1、軍齡不滿10年的不再安置,採取買斷的方式:每年4.7萬+住房補貼+服役津貼+6個月工資。
2、軍齡滿10年干齡滿6年但軍齡不滿16年的,採取應金制,前10年每年3.2萬,10年後按每年5.4萬計,並給予解決住房問題,推薦關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轉業後每月發工資的百分比(根據服役年限和立功情況)、醫遼保險金自己交;也可選擇計劃安置。
3、軍齡滿16年的採取自主擇業(退役金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發全工資的百分比,並解決住房和醫療問題),也可選擇計劃安置(參加公務員考試,立功的加分,考試分低者自主擇業)。
4、軍齡滿25年的也可選擇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學入伍在校期間算軍齡。
6、2010年開始實施。
Ⅱ 軍轉幹部的供給斷檔如何處理我的一位軍轉幹部朋友,工資斷檔一個月。財務按照組織部門的介紹信,不是
找組織部,接不起來的話以後退休啥的都很麻煩
Ⅲ 怎樣從集體戶口遷出具體流程是什麼
1、辦理該集體戶口遷出需要您本人到遷出地和遷入地的派出所提交相關材料。
2、具體流程及准備材料
(1)應向遷入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證件
A、遷入人的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B、市局、分(縣)局開具的入戶證明;
C、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D、18周歲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
(2)應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的證明材料
A、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B、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遷證。
(3)軍轉幹部個人介紹擴展閱讀: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二、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屬軍隊轉業幹部及復員退伍軍人人戶的:軍轉幹部或復退軍人安置部門介紹信;隨遷軍轉幹部家屬安置通知書。
屬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就業入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普通高等(中專、技校)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屬投資興辦實業的人員入戶:投資人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完稅證》;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Ⅳ 戶口遷出醫保需要變動嗎
目前沒關系。
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未領取養老待遇或未退休)發生的戶口遷移,參保人只需要將起之前的社會保險關系及其資金按照規定辦理轉移手續,待新戶籍地接收並處理完轉移手續後,即可在新戶籍地繼續按照當地的規定參保即可
若戶口遷移時,已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1、戶口遷移時,已在原戶籍地辦理了退休手續,享受當地的養老保險待遇及職工醫保待遇,則戶口遷移不會影響社保;
擴展資料:
遷移戶口所需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1、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2、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二、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1、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2、屬軍隊轉業幹部及復員退伍軍人人戶的:軍轉幹部或復退軍人安置部門介紹信;隨遷軍轉幹部家屬安置通知書。
3、屬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就業入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普通高等(中專、技校)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4、屬投資興辦實業的人員入戶:投資人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完稅證》;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三、引進人才
1、所需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學歷和職稱證書;組織人事、勞動部門相關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