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李春华的个人履历
1926年11月,参加农民运抄动袭,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2月,任白石团农民协会宣传委员。1927年9月,参加鄂南秋收暴动,他带领茶庵岭地区农民配合农民革命军,沿粤汉铁路线撬铁轨、剪电线、破坏桥梁,使羊楼司到汀泗桥200余里铁路顿成瘫痪。暴动失败后,转移到崇阳县继续从事地下革命活动。1928年4月,秘密回到茶庵岭一带恢复组织。农历3月3日,他与李绍先等人以踏青为名,在百岩庵集会,商讨恢复组织,发展武装斗争等问题。会后,他深入到蒲圻、崇阳交界处的邱家山、柳家山一带,发动青年农民自制大刀、长矛、土铳和土炸药,组织农民武装,惩治了贺良勋、祝天启等10名土豪劣绅。同年10月,中共蒲圻临时县委成立,李春华任副书记兼军事部长。1929年5月,中共蒲圻县委正式成立后,任县委委员。1930年5月,参加了“红五月”暴动,8月,任蒲圻县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1931年春,调任崇阳县委宣传部长兼秘书长。同年下半年,担任蒲圻中心县委执行委员。12月,被诬为“改组派”,错遭杀害。解放后,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