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務員考試中「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各類企業、事業單位(不含參照管理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以及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山西省 「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務期滿(含到2018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崗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也可報考「應屆畢業生」職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其中,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還可報考應屆生職位。
招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是指考生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所在地,可視為戶籍所在地。
至於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的具體格式樣本,公務員考試政策中,並沒有限制和規定,考生可以咨詢對應的招考單位。
⑵ 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級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基層工作經歷時間界定:(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工作之後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⑶ 二年事業編,一年公務員共三年基層工作經歷能否提拔副科
不能!復從提拔年限條件來說,製成為公務員之後,有一年的試用期,就是辦事員,一年期滿之後成為科員,正式公務員登記,科員滿三年以後,可以符合提拔副科條件年限。你之前的2年事業編制不計算入提拔的年限,但是可以計算工齡。
⑷ 公務員基層工作經歷是什麼
不可以,基層工作比如說 村官,支援大西北,三支一扶,社區服務者。
⑸ 09年11月份的,要做紀念才能提干 公務員提干必須具有一定的工作年限、基層工作經驗,這條要求,誰知道具體
公務員本身就是幹部身份,無所謂提乾的說法。但在提拔上有相應的規定。一般版由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的權,應當在下級正職崗位工作三年以上。由副職提正職,要2年副職崗位。縣處級要有2年基層經歷。這個在中組部文件中有規定
但不是說到了2年,3年一定提拔,這只是個提拔的最低要求,破格提拔除外。
⑹ 公務員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國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哪些經歷不算基層工作經驗?
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工作之後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⑺ 關於公務員基層工作經驗
總結一下,你是兩個工作地點,其餘不算。以前是深圳,現在是銀行是吧?
根據我的經驗,有蓋了公章的工作證明其實就完全可以了,如果能提供勞動合同更好。資格審查會看你的工作證明上的日期,是否加起來足夠兩年。如果不夠,其餘空閑時間你必須提供你的證明。如果你的工作證明足夠兩年了,那麼就完全不用考慮工作經驗的問題。
現在你唯一需要考慮的是,如果你提供的工作證明時間把現在都包含進去以後,政治審查怎麼過的問題。壞消息是,政治審查大部分情況下都會去你最後工作的那個單位也就是上一個工作單位進行審查,好消息是,你的領導既然願意幫你開證明了,那麼審查也就無所謂了,讓他幫你說你幹了兩年就好了。也不會問什麼很奇怪的問題,政審一般不遇到特殊情況是不會影響錄取的,資格復審卻可以決定你是否進面試。所以想好。
個人建議:看看你的工作證明的日期,好好算算截止日期,如果不到兩年,可不可以讓現在單位開一個工作證明,證明那邊辭職後就一直在現在的工作單位工作,然後讓政審到現在的單位(銀行)。如果工作證明上的日期足夠兩年,那就當做沒有現在的工作單位,你的經歷就是工作證明日期開始你就辭職在家考公,然後政審去深圳,如果不是國考,比較遠的話會有可能不會去哦。
⑻ 關於公務員基層工作經驗與工作經驗的區別
你好,國家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核非常嚴格,包括初審和復審,初審在報名時,專復審在面試後。國家要屬求工作經驗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含縣級)黨政群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那就會嚴格按照這個標准執行,對於不符合這個范疇的就不會算做工作經驗,因為即使報名成功,在通過考試後遞交工作經驗單位證明材料時,一樣會取消資格。不過我覺得您的工作經驗應該可以掛靠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這一部分,應該是承認的,但至於我的推斷是否合理,還需要您多斟酌,以免出差錯。希望對你有幫助!
⑼ 公務員有沒有基層工作經驗有什麼區別
您好,中來公教育為您服務。
在公源務員考試中,有的崗位中會明確列明需要一年,兩年或是兩年以上的基層工作經驗。這個是招考部門對於所需工作人員的一個招考要求,要是沒有工作經驗,可以報考不要求基層工作經驗的崗位。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⑽ 公務員基層工作經驗是指什麼
公務員基層工作經驗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此基層工作經驗為兩年即可。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計算方法為:
起始時間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截止時間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一般是截止到報名當月(具體時間要看各地公務員招錄的公告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