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公務員考試報名要求「兩年基層工作經驗」一定要是縣級以下嗎市級不行嗎
可以這么說...他的意復思是報考人員必須制具備在區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參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計劃」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是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並不是縣級以下企事業單位
㈡ 參加省公務員考試,兩年的基層工作經驗是怎麼判定的
您好復,中公教育為您服務。制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㈢ 現在好多公務員都需要有兩年的基層工作經驗,是不是必須在政府部門先工作兩年啊~其他地方做兩年不行嗎
1、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回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答生產一線、農村、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
2、所以說,這個基層工作經驗不要求你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只要你畢業工作兩年後,就可以算是有兩年的基層工作經驗了。
希望能幫到你。
㈣ 關於公務員考試的「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什麼意思
公務員考試中「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該崗位需要有2年基層專工作經驗的考生方可報考。屬
報考職位是檔案局,專業要求是臨床醫學,那麼2年基層工作經歷不是特指需要從事檔案或者醫生,而是只要參加工作滿了2年,有社保繳費憑證等記錄,均能算作具有2年基層工作經歷。
拓展資料:何為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1.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2.具有在軍隊團以下單位服役經歷的軍隊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
3.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㈤ 公務員考試要求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
有設這種條件,所以必不能口說無憑,要提供一定的證明文件,比如2年的社保回,2年的合同答
關於基層,是指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是在縣級或者鄉鎮,地級市是不行的。
實習2年,問題是這2年有沒有2年的社保或者合同,有就可以,沒有就不行了。一般來說,既然是實習,一般是沒有2年的社保或者合同。
㈥ 2018年省考中要求兩年基層工作經驗
2018年省考中關於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問題,首先要明確: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確定?以2018年湖北省考為例,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確定方法: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除了基層工作經驗確定外,還要提供基層工作的相關證明材料,如:考生需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等可以證明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相關材料。在考察階段,招錄機關要對考生的實際工作經歷進行復核。考生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2016]85號)給予相應處理。
㈦ 省考中要求的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在私企呆兩年的算嗎
算。私企也算是基層工作經驗。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及以下專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屬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含市、州及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或自謀職業、從事個體經營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人為大學生村官、 「三支一扶」、 「西部計劃志願者」、「特崗教師」的,其基層服務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人為「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其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㈧ 公務員考試里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啊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回層工作經歷。基層工答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級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㈨ 公務員考試,怎樣才算是有「兩年及以上的基層工作經驗」
基層工作經歷定義:1、①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②國有企事業單位③村(社區)組織④其他經濟組織⑤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2、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3、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一、基層工作經歷時間界定
起始時間:
第一類:自報到之日算起: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人員。
第二類:自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
第三類:自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
第四類: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
第五類:自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
截止時間:
每年的情況有所不同,考生應以當年公告為准。
17年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10月。
二、兩年基層工作經驗
兩年工作經驗:
指到當年公告規定時間前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例如:2017年按截至2017年10月進行計算。
兩年工作經驗單位:
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自謀職業等都可以。
工作經驗證明:
1、行政事業單位要求開具證明並加蓋公章就可以,這個最省事2、企業的根據地區要求有所不同,有點要求證明就可以,有的要求證明還有工資表3、自謀職業要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街道開具的證明。
三、國家公務員局解讀「基層工作經歷」
許多考生關心到底什麼才算「基層工作經歷」?國家公務員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 國家公務員局工作人員:簡單的說,如果報考中央部委,地市級以下黨政機關就視為基層。除此之外,所有企業,國有企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科研單位,在外企或者私企曾經工作過的,都算基層工作經歷。
部分單位需要有相關的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來證明基層工作經歷。例如,商務部工作人員介紹,商務部2012年將招考85人,其中外語類職位不受基層工作經驗限制。
商務部工作人員:凡是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必須具備相應的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同時在資格復審時,要提交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缺一不可,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認定您有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四、基層工作經歷需要注意的問題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㈩ 公務員招錄中有的崗位需要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才可報考,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么意思
基層工作是指的在農村、鎮上那些地方,服務廣大人民群眾的
私企不是基層,你查下「下基層」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