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務員考試具有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報名截止時間)回,報考人員累計答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
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驗,指的是畢業後正式的工作經驗。在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工作經歷,視為社會實踐經驗,不視為基層工作經驗,當然,這里的在校的社會實踐,特指普通招生計劃的學生在校的社會實踐。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職參加的學歷教育,其就讀期間依然從事正常的單位工作,這不屬於社會實踐,其工作經歷有效。
㈡ 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級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基層工作經歷時間界定:(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工作之後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㈢ 公務員考試中兩年基層相關工作經歷指的是什麼
指的是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3)公務員裡面基層工作經驗指的是擴展閱讀:
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的方法
對於社會人員(要求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來說,在政審的時候,必須提供工作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的方法有很多種,優先推薦的是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則需要有原單位開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當然必須要有單位簽章。
中間更換單位,工作經歷可以累計的,還需要提供多個單位的勞動合同或書面證明。社會人員在職人員(社會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書面同意書及蓋章。
有些農村工作經歷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考生,需要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開具證明,也可提供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積金繳納存單、社保繳納存單等來證明。
㈣ 公務員考試報名中說的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㈤ 公務員中基層工作經驗是指什麼意思
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和參照管理單專位、各類企屬業、事業單位(不含參照管理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以及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㈥ 公務員考試中提到的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基層又是指那些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專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屬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㈦ 國家公務員考試中要求有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指的是什麼
1、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
2、在一般的公司工作過兩年算是兩年基層工作經驗。
一般的公司屬於其他經濟組織,所以算是基層工作經驗。凡是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必須具備相應的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同時在資格復審時,要提交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缺一不可,只有這樣才能認定有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7)公務員裡面基層工作經驗指的是擴展閱讀
基層工作經驗的時間不是按照畢業證的時間,私人企業的話是按照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如下: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㈧ 公務員考試中「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什麼啊
正圖教育(抄公務員輔導專家)回襲復:「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希望能幫到你!
㈨ 公務員考試中「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各類企業、事業單位(不含參照管理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以及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山西省 「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務期滿(含到2018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崗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也可報考「應屆畢業生」職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其中,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還可報考應屆生職位。
招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是指考生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所在地,可視為戶籍所在地。
至於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的具體格式樣本,公務員考試政策中,並沒有限制和規定,考生可以咨詢對應的招考單位。
㈩ 公務員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指什麼
實際是指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或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公務員遴選條件之一,要求報名參加遴選者需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