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員工入職時隱瞞工作經歷能解僱嗎
在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上對工作經驗的規定只有「競業條款」
如果公司在招聘要求里沒有規定什麼經歷不能入職而該員工沒有違反競業條款就不能夠以該理由解僱
2. 簽了勞動合同可以隱瞞工作經歷嗎
您好,在不出事辭退之前,隱瞞是可以的,但如果被公司發現,則根據規章制度很有可能您被辭退得不到補償金。 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合意的結果,公司本科畢業復印件代替您簽訂,顯然這份合同無效。
3. 工作經歷隱瞞很嚴重嗎
隱瞞工作經歷可不是屬於欺騙性質,好比你和人家做報告一樣,我報告了兩樣東西而沒有報告三樣東西,我少報了一樣並不是欺騙對方,對方也沒有明確要我把所有東西都報出來是不是?這好比我們填寫工作經歷一樣,招聘者可沒有叫我嗎把過去所有經歷全部寫出來,他們只是告訴我們要對工作經歷做一定的描述,為此隱瞞工作經歷肯定不屬於欺騙,而類似於漏了某個經歷。所以說如果出現工作經歷被隱瞞那麼根本不會對我們造成任何影響,就算招聘者向我們文化那麼我們也不用擔心。
在填寫個人簡歷工作經歷時難道把前面十幾年的工作全寫出來嗎?既然不需要寫這么多,那麼我們漏了近期某段工作經歷又有何不可?所以從中可以看出擔憂漏掉某段工作經歷是毫無必要的,反正招聘者沒具體叫你把近幾年工作一個不漏地說出來。他們想看的不過是和應聘目標有關的經歷,才不會對其他工作經歷那麼感興趣,大家不用擔心這些東西,盡管按照應聘目標的情況以及自己的需要去製作簡歷就夠了。
不過求職者隱瞞歸隱瞞,可別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你可別在簡歷里偽造工作經歷或者將工作經歷的時間進行更改,比如說最近兩年裡有一份工作經歷時間相當短暫,你不要因為這個原因就在簡歷里利用其附近兩段經歷的時間去覆蓋這段經歷,實際上有必要去覆蓋這么短的一段經歷嗎?不就空了一兩個月的時間嗎?這有什麼不正常的?相對於你說謊哪個更加嚴重?
4. 隱瞞工作經歷,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第二十六條下抄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這句:以欺詐、脅迫手段......合同無效
所以,企業以勞動者欺詐為由解除合同,局限性很大。解除合同的理由必須和勞動者從事的工作崗位/性質有直接的關聯才可以!
仲裁委員會判定合同是否無效是看勞動者和他所從事崗位是否有直接或必然的聯系為依據。
5. 面試時該隱瞞工作經歷嗎
我覺得不應該隱瞞工作經歷。因為你只有說了你自己的工作經歷別人才會給你安排更適合你的工作。
6. 事業單位資格審查個人簡歷可以隱瞞工作經歷嗎
事業單位資格復審主要審核你所報名時提交的信息,需要各種證明材料來佐證。如果該崗位沒內要求工作年容限的話,就可以不填寫工作經歷,你有的工作經歷可以填成待業;如有工作年限要求,就需要有相應的工作經歷並能提供證明(勞動合同或者工作經歷證明)。
7. 找工作隱瞞部分工作經歷會被hr發現嗎
可以的,一般人事不會真的去查的。他們就看一下你的經歷,表明你有經驗就行了,並不真正地去費力費時地去查你以前的單位。
8. 能不能隱瞞工作經歷
不過分,而且很正常,我記得我在第一份工作與現在的工作中間,半年的時間里換內了7份工作,每個工容作就做半個月,幾個月這樣子,後來我就把這些全部抹掉了。但我不寫不是說覺得不好看,而是覺得寫上去這些對我找工作沒有什麼意義,用處不大,所以就沒再體現,這個完全沒有問題,就是有一點你要想好:要是面試官問你這么多年、這么長時間,你都幹嘛去了,你可得想好怎麼說,總不能全都是出去旅遊了吧,985的畢業生也不帶這么玩的,好好想想吧。 來自職Q用戶:樹欲靜
根據題主的情況推測,年齡30歲左右,所以簡歷呈現工作經歷不要超過三家為宜。選自己工作時間比較長的公司或者有熟人可以應付背景調查的公司填寫。最近一家公司經歷盡量保證真實,或者有自己求職方向的工作經歷,盡量保證真實。這個是入職背景調查的重點。一般公司入職不會要求提供完整社保繳納紀錄…… 來自職Q用戶:匿名用戶
9. 不到一個月的工作經歷可以隱瞞嗎
不到一個月的工作經歷可以隱瞞嗎?有一段工作經歷只有一個月,再找工作時可以隱瞞嗎?如果背景調查會被查出來嗎?
合夥人:雖然不是很重要,但是要求與獵頭說清楚。都是可以理解的。
其他:按實際情況吧,也沒什麼的。還是誠實比較好。
資深顧問:不要隱瞞,因為企業背調是很詳細的,如果被企業查出肯定會斃掉的
顧問:這段經歷離現在的時間長嗎,您是否有勞動手冊或者其他僱傭的檔案記錄。
如果是您最近的工作經歷,不建議隱去。非常容易泄露。
如果是較早的並且無記錄的非重要工作經歷,可以隱去。
如果有類似勞動手冊這樣的僱傭記錄,不建議隱去。
背調查不出,但凡事都有萬一,如果其他工作經歷還是比較穩定的,這2個月的經歷沒有必要隱藏。畢竟出了萬一,誠信畢竟是個原則問題,必定功虧一簣。
其他:可以同獵頭和HR解釋下時間短的原因,如果是很久之前的工作經歷就不要寫進簡歷里了。兩個月是在試用期間嗎?
顧問:最好還是別隱瞞,把相關情況講清楚,企業還是比較喜歡錄用誠實的人,再說你換新環境本身就有有可能不適應,在不適應的時候出來是很正常的現象。
助理顧問:您好,不要隱瞞,簡歷上有段時間是空白一定會引起注意的。背景調查也會查出來您工作的時間。
顧問:不建議您隱去,坦誠合作才是長久之道
助理顧問:不用隱瞞,一般大的,比較好的企業,都會做很詳細的背景調查。你的情況,他們會一目瞭然的。如果你再應聘的時候,簡歷有瑕疵,沒有二話,肯定被斃的。。。通過層層面試,到背調這關被斃,相當的悲催的。
資深顧問:不用隱瞞,只要您把這段經歷解釋出來,HR是會理解的,一個人的坦誠有時候比能力更能讓企業接受.
助理顧問:不建議隱瞞。一般如果您工作基本比較穩定,而且兩個月的工作經歷能夠給出合理的解釋,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如果隱瞞後再被發現就顯得不夠誠信,一般企業都不希望僱傭不誠信的員工。
10. 面試的時候可以隱瞞曾經的工作經歷嗎
你的檔案裡面都有,這個沒什麼好隱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