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兩年工作經驗和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有什麼區別
基層工作經驗指的是在縣級及縣以下單位工作的經驗。具體的像企業算不算就需要咨詢了,像事業單位和村官,應該都是算的,還有報考國家和省級的,公務員的工作經驗也算。 查看原帖>>
B.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就是在基層連續工作過兩年。
基層:指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
C. 求助兩年基層工作經驗要怎樣辦
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1、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專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屬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它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2、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在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5、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D. 關於公務員考試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問題
有合同也不行,合同需要勞動解除合同才能生效。
最好是去原單位開離職證明或者在職證明,格式無所謂,蓋章就行。
如果你實在不願意去開證明,一直單位都在買社保的話,可以列印社保清單,人社局會給你蓋章。
E. 為什麼公務員要限制兩年基層工作經驗
首先,公考很多職位面向應屆生,並不限制兩年基層工作經驗。通常應屆生只能報考對內工作職務沒有容要求的,或者是對工作經驗沒有要求的公務員招考崗位。
其次,限制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崗位,應屆生是不符合要求的,遇到了這種的崗位,應屆生可以放棄報考。
通常有基層工作經驗的,是對在基層工作的一些工作人員的特殊的招考條件,這也是國家對基層工作人員的一個招考的政策的改變,希望基層工作者可以通過公務員招考達到更高的發展空間等。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F.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事業單版位、社團組織,各類權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曾在基層工作,後再進入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具體工作如下: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經歷。
2、村(社區)組織,包括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和社區服務站工作的經歷。
3、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工作經歷。
4、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經歷。
5、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
6、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
7、各類中小企業、非公有制單位的工作經歷。
8、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9、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
G.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怎麼界定
在企業工作兩年和在學校當臨時老師的經歷算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專職在家考試偶爾零工的2年,如果能證明,你在這兩年內一直是工作(單位能開具兩年的經驗證明),也算。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7)兩年基層工作經驗中斷擴展閱讀:
1、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如下: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H. 公務員考試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差幾個月怎麼辦
您好,中公來教育為您服自務。
這個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驗都是有截止日期的,畢業之後開始算,到截止日期之前累積基層工作經驗如果滿足2年,有證明就可以,如果沒有滿足請不要選擇需要2年基層工作經驗的崗位!即使你網上的初審符合了,但是資格復審的時候沒有證明提交也是會pass掉的!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I. 公務員報名中要求的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如何界定,一定要在一家公司連續工作兩年才算是兩年基層經驗嗎如果
可以關注一下所報考城抄市公務員考試公告及報考指南,一般在報考指南中會有相關解釋。
可以參考一下《廣東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內容,具體相關信息還是要以所報考城市發布的信息為准:
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部隊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省直機關的人員,在省級以下所屬企事業單位、中央所屬企事業單位的二級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市直機關的人員,在市級以下所屬企事業單位、省屬企事業單位的二級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J. 公務員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問題
這個政審時候 會派人去你單位和學校查的 如果你能保證這兩方面都配合你 幫你作證的版話 可以
如果不願權意幫你作證的話 一旦露餡了 就不會被錄用的了 我覺得你如果能保證學校單位都沒問題 就能報
否則換個崗位吧 招應屆生的也不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