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工作特长 > 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经验总结

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经验总结

发布时间:2021-02-01 03:09:45

⑴ 2015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做了哪些事

一是要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制定土地征收目录,规范土地征收内程序,建立系容统的规范的评估制度公开土地征收信息,保障土地征收的合理机制。
二是要建立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不完整,不能上市交易等问题,建立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入市,租赁等权利,明确用地范围和用途健全交易规则和监督制度。
三是农村宅基地改革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权益。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有偿使用,探索实行有偿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探索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尽力做到村民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权益分配制度,合理提高收益。针对土地分配机制不健全,要建立完善的解决分配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国土资源部表示改革试点现在小范围推行,非试点地区不要自行改革,确保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

⑵ 关于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几个问题,必看

“关于农村宅基地改革的问题,目前确实有一个试点方案,已经编制完成了,但还没有最后批准。”23日上午,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土资源部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国土资源部已经初步编制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所谓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据悉,按照目前已经基本成型的“试点方案”,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分类处理”原则的进行。所谓分类,即“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两类,对于这两类不同情况,将以不同方式贯彻“一户一宅”的原则。
试点方案规定,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继续实行“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宅基地分配制度。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相对集中建房落实“一户一宅”,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
而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政府或集体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将法定面积宅基地等值转换为住宅,落实“一户一宅”。已没有新增宅基地可供分配的,农民集体可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在政府支持下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落实农村住房建设的宅基地权益。
记者了解到,试点方案还规定,农户初次分配的宅基地,继续实行规定面积内无偿取得,有条件地区试行有偿选位;超标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的,超过部分实行有偿使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有偿流转或退还宅基地后再次申请的,可有偿取得;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或其他合法方式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农户可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⑶ 宅基地改革的简介

已经酝酿多年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终于有望迈出实质性的一步。作为土地制度改专革的牵头部门,属国土资源部于近日基本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的编制、修改工作。按照工作程序,下一步试点方案应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称“中央深改 ,如果中央深改组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的试点方案,国土资源部计划开展为期两年左右的试点工作。到2017年,将在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⑷ 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方案的简介

10月23日,一位国来土资源部的人透露源,国土资源部已经初步编制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分类处理”原则的进行。所谓分类,即“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两类,对于这两类不同情况,将以不同方式贯彻“一户一宅”的原则。

⑸ 宅基地改革 如何释放农村发展新活力

“宅改”破冰,难关挡不住改革步伐
7月12日下午,夕阳下的宜城市流水镇刘台村四组,十分寂静。几户老宅摇摇欲坠,破败的院子里杂草丛生。
“70%的村民都存在‘一户多宅’的现象,大量房屋常年无人居住。”刘台村党支部书记赵永东说,这里已经成了远近闻名的“空心村”。
一边是农民进城,大量宅基地废弃闲置;一边是农村用地紧张,保护耕地任务紧迫。这样的矛盾,在宜城市越来越突出。
2015年,宜城市在调查摸底中发现,全市农村10.66万户农民,有8.63万户农民宅基地占地超面积,占81%。
“村民乱搭乱建,没有约束力,想建多大建多大。”宜城市刘猴镇胡坪村党支部书记尹兴友说,不少村民的宅基地达到五六百平方米。
宜城市提供的数据显示,该市农村共有闲置宅基地、一户多宅占用地及村内闲置地约8万亩,占农村居民用地总面积的50%。
摸清家底后,宜城市开始探索改革的路径。
“因地制宜,紧贴宜城实际,坚守改革底线,坚持问题导向,试制度、试规则、试成效。”宜城市委书记郭静表示,承担改革任务以来,该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将“宅改”工作作为“书记工程”,该市市委书记挂帅上阵,500名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收集上报1000多条农民意见、建设。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宅改”工作在宜城市家喻户晓。
归纳总结103条措施、召开43次研讨会听取各方意见……最终敲定的《宜城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一次性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复认可。
实行“多规合一”制度、9项农村宅基地改革制度……多措并举为宜城市宅基地改革工作保驾护航。通过大胆探索、破旧立新,宜城市农民建房做到了“无规划不审批,无设计不建房”。
实地测量,确权登记。该市完成11.24万宗农村宅基地的地籍测量和权属调查,同步开展农民住房测量,并成立宜城市不动产登记局。“有了证,就有了法律保障,心里踏实多了。”宜城市流水镇刘台村七组农民文化全去年拿到了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非常开心。截至目前,宜城市共发放“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2.6万余本。“改革首先要让老百姓认可,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宜城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海燕表示,最终目标是农村宅基地不仅管得住,而且管得好。
出台《宜城市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在尊重历史、正视事实、区别对待的前提下,分四个时间段,差异化解决了5500多个历史遗留问题。
采取“明确基准、划定区间、村民自治”方式,宜城市结合各村实际建立“有偿使用、有偿退出”机制:根据集镇、中心村、普通村制定差异化农村基准地价;划定三个收费区间,宅基地200平方米以下的,免费使用;超出面积分别按基准地价乘以不同系数收费。
刘猴镇胡坪村村民吴昌财家宅基地面积超标29平方米,全村户均宅基地面积为243平方米,胡坪村基准地价为每平方米1元,村里确定超过2000平方米的收费系数为0.5;超过全村户均面积部分缴费系数为1,因此他每年需要缴费14.5元。
宜城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宜城土改办)的数据显示,宅基地超面积的有偿使用费“村收村支”,目前已收取7.2万户农民的1207万元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宅基地回购和村公益事业。
刘台村党支部书记赵永东说,在政策引导下,刘台村四组59户居民选择“有偿退出”宅基地,腾退土地113亩。
3年来,宜城市2500余户农民多渠道退出宅基地,节约用地7600亩。
突破难点,创新激发出改革动力
改革进入深水区,改一点、革一点都是在要害之处。宅基地改革,更是如此。“承担试点工作,是宜城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的重大机遇。”宜城市市长、宜城土改办主任严广超说,宜城市必须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勇挑重担,探索创新。
3年来,宜城市直面改革中深层次问题,不怕伤筋动骨,实施一系列有效措施将改革推向深入。“突破过去按地类确定宅基地面积方式,将人均耕地面积作为主要参考因子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宜城市副市长郑泳说,该市创新采用大数据采样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邀请武汉的专家团队合作研究,选取全省具有代表性的14个地区2900多个宅基地样本进行分析论证。
改革不能孤立进行,不能碎片化推进。宜城市在改革中大力探索“宅改+””,实践了多样化“改革结合”新模式。
胡坪村位于刘猴镇东北端,现有宅基地624宗。在村党支部书记尹兴友眼里,该村宅基地面积呈现“一大三多”的特点:宅基地面积大,自然村庄多、单家独院多、闲置宅基地多。
为了推进“宅改”工作,该村采取了一系列“宅改+”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宅改+现代农业”。胡坪村将6户村民腾退的宅基地进行复垦还田,增加耕地面积3.5亩,流转给湖北胡坪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葛根规模化、产业化种植。
“宅改+生态旅游”。该村将基础设施相对较好的宅基地保留下来,改造成民宿,开拓观光旅游产业。
“宅改+村民自治”。胡坪村村民王桂香打算腾退名下一宗不常用的宅基地。在村委会的协调下,因征地拆迁而无房的同村贫困村民以8万元购买了王桂香的宅基地,双方各自确权办理了证件。
“他不用花十几万元盖房子,我对转让价格也满意。”王桂香说,“宅改”政策的灵活运用,充分考虑了农民各方的利益。
何海燕表示,“宅改”工作要提高农民的获得感,就必须搭建更多平台,留好更多“接口”,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结合更多方式方法开展创新。
流水镇黄冲村积极发挥村两委“领头羊”的作用,成立村级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通过“大制度+小办法”,推进“宅改”工作。
“有村民代表提议将宅基地有偿使用与村庄绿化结合起来,凡种植有5厘米以上树木的,每棵树可按5平方米的有偿使用款返还。”流水镇黄冲村党支部书记王朝富说,村民理事会商议后,赞成了这个建议,村民对“宅改”工作的积极性一下就提高了。
长期以来,宅基地管理乱象丛生,基层国土部门人力、物力有限,管不了;村集体人口流出进一步加大,村集体管理不断弱化。
“要改变这种‘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到’的窘境,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何海燕说。
小河镇创新管理手段,整合国土、城管、城建等各方力量,把执法权限统一后下放到村集体,对土地利用规划下的违法建房行为进行监管。“村组网格员日常巡查,执法分局、土地管理部门现场勘验,实行三级联批制。”小河镇党委书记付青峰介绍,通过这种方式确保建房有规划、违建抓预防。
成效显著,发展释放了改革红利
去年5月27日,宜城市流水镇黄冲村六组村民肖龙以宅基地的不动产权证为抵押,成功从农业银行宜城市支行贷款8万元购买挖掘机承包工程。
通过一年发展,肖龙不仅偿还了贷款,还先后购买了两台挖掘机。7月13日,记者来到他家时,他正在浏览网页,打算给家里添置一台小轿车。“宅基地能换票子,老房子能变钱袋子。”肖龙说,这样的宅基地改革才真正改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
宜城土改办工作人员龚建桥介绍,目前宜城市有52户居民通过宅基地抵押,从银行获得756万元贷款。“确权、赋能、流通,让土地资源流通起来。”郑泳说,宜城市在“土地入市”上也做了大量的尝试。
今年4月,流水镇刘台村1宗地就地入市拍卖成交,敲响了我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第一槌”。小河镇高康村2宗地以调整入市方式挂牌出让。此外,宜城市已有32宗入市和9宗征收地块纳入年度计划。
小桥、流水、人家,古树、老宅、新变化……在宜城市流水镇莺河村,和谐秀美的乡村风光让游人流连忘返。“十多间摇摇欲坠的老宅子通过改造成了宝贝。”流水镇副镇长舒绍忠说,镇政府回购村民的宅基地,邀请湖北根富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整个村落进行规划和改造。“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的“醉美莺河”品牌,已经成为宜城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的新亮点。“每天都有客人来,周末常常忙不过来。”艾元梅开饭馆的房子是村民全天元的老宅子。因为长期无人居住,这间老宅子破旧不堪。1年前,全天元“有偿退出”宅基地后,老房迎来了新生。
7月13日傍晚,南营街道办事处安垴村的大黄堰广场,村民们放起欢快的音乐,跳起了广场舞。“广场上原有的6户居民,通过‘宅改’有偿退出宅基地。”南营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艾小通表示,“宅改”工作让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王集镇槐树村利用腾退的土地硬化道路、修建花园,村民足不出户尽享“瓜果梨桃、鸟语花香”的风景。
流水镇刘台村将腾退宅基地的居民引导入住落花潭小区,腾退的607亩宅基地,剔除社区建设占地173亩,还节约土地434亩,有效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流水镇黄冲村一次性收取村民3年宅基地有偿使用费19.5万元。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商议,该村已修建一座文化广场,安装了48盏路灯,村内环境大改善。“宅基地改革就是要促进农民利益进行再分配,因此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郑泳说,宜城市在“宅改”中做出了有益探索,希望提高农民们的获得感,更希望通过这些探索,为国家层面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宜城样本”。

⑹ 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方案的介绍

10月23日,一位国土资源部的人透露,国土资源部已经初步编制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分类处理”原则的进行。

⑺ 宅基地的制度改革

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国土资源部基本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的编制、修改工作。按照工作程序,下一步试点方案应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称“中央深改组”)讨论审议。
如果中央深改组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的试点方案,国土资源部计划开展为期两年左右的试点工作。到2017年,将在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2014年10月23日,国土资源部已经初步编制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所谓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按照已经基本成型的“试点方案”,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分类处理”原则的进行。所谓分类,即“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两类,对于这两类不同情况,将以不同方式贯彻“一户一宅”的原则。
试点方案规定,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继续实行“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宅基地分配制度。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相对集中建房落实“一户一宅”,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
而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政府或集体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将法定面积宅基地等值转换为住宅,落实“一户一宅”。已没有新增宅基地可供分配的,农民集体可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在政府支持下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落实农村住房建设的宅基地权益。
试点方案还规定,农户初次分配的宅基地,继续实行规定面积内无偿取得,有条件地区试行有偿选位;超标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的,超过部分实行有偿使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有偿流转或退还宅基地后再次申请的,可有偿取得;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或其他合法方式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农户可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姜大明:宅基地逐步纳入城乡统一市场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农民宅基地的表述略显谨慎,国土部部长姜大明在解决《决定》时则指出了未来的方向:“在确保农民住有所居前提下,赋予农民宅基地更完整的权能,并积极创造条件,将其逐步纳入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意味着主管部门对放开宅基地进入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持开放态度。
国土部官方网站2013年11月22日刊登了姜大明对《决定》的全面解读。姜大明的解读表明对三中全会提出的土改框架的支持。
姜大明将此次《决定》放行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形容为“开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破冰之旅”,这是“治本之策”。他解读称,同等入市意味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与国有建设用地以平等的地位进入市场,可以在更多的市场主体间、在更宽的范围内、在更广的用途中进行市场交易;同权同价意味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相同的权能,在一级市场中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在二级市场中可以租赁、转让、抵押等。
姜大明称,解决征地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包括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程序、让被征地农民分享更多收益等。而缩小征地范围,就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精神,将征地界定在公共利益范围内,逐步减少强制征地数量,从源头上减少征地纠纷的产生,同时也为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留出充足空间。
他表示,城乡统一是方向,基本要求是统筹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遵循统一规则,建设统一平台,强化统一管理,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
但姜大明也指出,这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深入研究、系统设计,区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配套推进。
姜大明提出,要系统安排配套措施,“首要任务”是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和制度建设,要抓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国土方面的配套措施还包括,全面落实用途管制要求,扎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严格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管控等。

阅读全文

与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经验总结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晋升考核自我评价 浏览:480
职场新人自我介绍日语 浏览:700
职携求职公寓 浏览:354
醉驾人找工作 浏览:973
百度厦门六中艺术特长报名表 浏览:868
劲霸经编面试 浏览:364
小孩综合素质自我评价 浏览:470
玉环学校洗碗招聘信息 浏览:15
教师教育自我评价 浏览:192
2014合肥168中学特长生音乐录取名单 浏览:478
应届生面试自我介绍范文3分钟 浏览:800
丹阳人才招聘网 浏览:72
生物学科特长怎么写 浏览:250
昌硕面试后多久通知 浏览:925
陕西省铁饼特长生 浏览:751
硕展科技有限公司招聘 浏览:346
2019年南阳卷烟厂招聘信息 浏览:461
时尚招聘信息 浏览:341
安吉洁美电子招聘信息 浏览:106
个人简历问候语 浏览: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