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加强创新工会维权服务工作,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在企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新形势下的重大任务和基本职责。着重抓好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能,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增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和重要内容;是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广阔平台。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加速推进,经济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多元,一些地方和企事业单位中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比较突出。作为工会组织如何实现“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并在企事业单位发展建设中找准位置,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权益不受侵害,这是摆在当前工会组织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在这方面,我所工会坚持以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在实际工作中,从而使余泥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职工积极性明显增强。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维护好职工的政治权职代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主要渠道。充分利用这一渠道体现职工的政治权利,既是工会组织的权力也是工作组织的义务。在推行所务公开的过程中,我所不断拓展渠道,坚持以职代会为所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发挥职代会民主管理、所务公开民主监督职能,充分调动职工参与单位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我所各项工作的稳定发展。我们的做法是:成立了以党政领导为正副组长,职工代表为成员的所“所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一是审议、讨论和通过了我所制定的《年度工作设想》。二是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通报各部室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各部门实际,下达任务。三是定期向职工代表汇报我所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通过实行所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了职代会的组织建设,强化了职代会的职权,增强了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效性,有力地推动了我所各项工作的进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二、开展职工素质工程,维护好职工的发展权随着企事业单位竞争的日益加剧,打造企事业单位核心竞争力已成为企事业单位发展的共识。现代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必须建立在人的发展的基础上,因为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和职工素质的提高是“双赢”的。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要靠职工素质的提高来实现,而在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过程中,又必然会促进职工素质的提高。当前,我所存在这样的矛盾:现有职工多数文化水平偏低、年龄结构偏高,其素质难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而高素质技能人才又严重缺乏。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培养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的“蓝领”职工,已成为职工职业生涯规划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工会必须抓住这一环节,并把它作为职工发展自我、提高自我竞争力的一个抓手,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积极为职工自我发展搭桥铺路。为此,我所工会以“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为载体,制定详细计划,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一是健全组织、设定目标。我们在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中,建立了以党政领导为组长,以工会和团支部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主管所长为组长,以技术骨干为成员的授课组。制定了创建学习型组织、部室的工作安排。明确了学习内容,以提高站组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提高职工技能水平为重点。力争通过岗位培训、技术创新、技术比武、知识竞赛等,使职工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掌握一门以上新的专业技能,从而推进职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排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二是深化职工素质工程建设。在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活动中,工会积极引导职工开展以“三法”为内容的活动,并引导职工学业务、学技术,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有效的将学习转化为创新力应用在本职工作中。通过学习活动,广大职工真正把钻研业务、永不满足的创新进取精神体现在做知识型、创新型的新时代建设者上,表现出了“竞争、创新、突破”的学习和工作积极性,营造出了互带互学、互相促进的良好学习氛围,为实现现代化余泥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好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权帮扶是工会维护职工利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在具体工作中,所工会建立了困难职工互助基金,划拨了专项资金,为搞好帮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工会及时掌握特困职工的基本情况,建立特困职工档案,坚持做到职工遇事“五到位”,遇到职工家中有白事,坚持党政领导亲自到职工家中慰问;对生病住院的职工和退休职工,做到工会干部到医院探望;把所领导的关心送到每个职工的心坎上。对困难职工,坚持到家中进行慰问、到岗位上慰问,同时送去困难补助和慰问品,以满腔的热忱、扎实的工作,把组织的温暖送到职工手中,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四、营造企事业单位的文化氛围,维护好职工精神文化权工会是打造企事业单位文化的主体,这一特殊位置为工会组织提供了大搞文化建设的舞台。企事业单位文化建设的基础是企事业单位精神的铸造,良好的企事业单位精神对企事业单位文化的建立起这主要的、核心的实质作用。我所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满足职工精神文化的需要,增进职工的身心健康。所工会坚持每年重大节日前组织职工开展寓教娱乐的文体活动,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如:在“三八”妇女节,所工会组织女职工参加登山活动;元旦和五一节,所工会安排了包括职工健身同乐、职工卡拉OK、篮球比赛等文娱活动。在活动中,职工们精心准备、热情参与,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才华和特长。
2. 如何强化企业工会的维权职能
一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非公有制经济日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渐完善,特别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活动,对如何做好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是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出现了非公有制经济等新的社会阶层,职工队伍不断壮大,农民工成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近年来,新的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包括现在的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非企业单位,在他们当中如何组建工会?一些小型的非公企业,包括个体工商业者具有流动性大的特点,在他们中要不要建工会?这都给工会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矛盾。
三是随着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分配方式更加多样,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必然使工会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
四是随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思想更加多元化,各种思潮相互交织,职工思想活动的自主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这也给工会工作增加了新的内容。
他说,面对这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工会工作如何深入地探索新形势下的内在规律,准确地把握经济管理、劳动管理等社会发展的内在特点,使工会工作与我们时代同步,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挥重大的作用,这是一个重大时代课题。我提三个建议:
1、进一步认识工会的地位和作用。这里特别想强调的一点是,树立真正依靠的思想。工人阶级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决定性力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依靠工人阶级,这是党和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的。但是在这次执法检查中,我感到各级领导干部、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工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缺乏充分的认识。我们在检查中遇到了一些以牺牲职工工资为代价降低生产成本的做法,一些非公有企业中不签订合同或者规避劳动合同的问题也时有发生,一些劳资纠纷案件迟迟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一些从事危害健康作业的工人而得不到有效保护,这在一定程度都不是个别的现象。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切实采取多种手段、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对工会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工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帮助企业经营管理者牢固树立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思想,不断地巩固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贯彻实施工会法的自觉性和有效性。
2、进一步强化工会的维权职能。当前一个比较大的困难和问题是基层工会维权难,这既有不敢维的问题,也有不善维、不会维的问题。黄镇东主任在报告中也指出了这点。究其原因,除了基层工会能力不强外,还与目前工会组织的维权机制有关。现在的机制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相对滞后,维权的手段不足,明显地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职工的维权需求不相适应。还有一点就是,这与工会主席和其他工会成员在经济上对企业经营者有一定的依赖及受所在企业的制约有关。如果工会对职工的维权诉求长期存在无能为力或者是无可奈何的情况,必然会削弱工会组织的影响力。这是一个大问题。建议工会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加快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按照群众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方向,积极探索创新维权机制,确保工会有效维护职工权益,使工会切实成为真情帮助职工解困、真心维护职工利益、真正关心职工冷暖的家园。
3、进一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政治优势。进一步扩大工会工作的覆盖面、加大维权和帮助的力度,正确地引导职工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确保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和统一。总之要牢牢把握我国工会的本质和特点,发挥我国自己的特点和优势,既要借鉴外国有益的经验,不断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我国工会在国家政权中的重要的作用,把工会建设好,为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发挥出我们工会的政治作用、社会作用和保障作用。
3. 关于工会如何加大维权力度的论文
如何利用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权益(1)
内容 摘要:本文 研究 了通过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必要性、 经济 社会 效益以及当前工会维权中存在的主要 问题 和应对措施,笔者认为,应该建立相关制度,使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关键词:农民工 工会 维权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调查报告,截至2004年全国农民外出流动就业人数1.2亿,其中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约1亿,占城镇就业人员近40%。但由于传统二元经济体制的弊病,农民工作为劳动力市场重要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主要表现在:一些行业仍存在比较严重的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多数农民工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其工资却不能正常足额领取;农民工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比较恶劣;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水平普遍偏低。上述这些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威胁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
通过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必要性
2006年1月12日《 中国 青年报》报道,今年全国将 发展 工会会员1000万人以上,其中将帮助600万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这意味着工会组织在进城农民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已经日益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劳动保障部门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职责分工,通过建立一系列保障制度并实施相应的维权措施,为解决农民工工资和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发挥了作用。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出要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但由于劳动保障法制不健全、现行 法律 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和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效果不好等原因,由政府出面替农民工维权,其收效并不理想。由于以下两方面原因, 目前 农民工自发维权的收效也非常有限:
第一,目前劳动力市场总体状况仍然是供给大于需求的买方市场,这使得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的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第二,农民工进入城镇 企业 后的组织程度较低,缺乏集体谈判能力,而且农民工也缺乏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
因此,一方面,政府应该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为农民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外部制度环境;另一方面,进城农民工自身也应当在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内,积极探索新的组织形式,变分散化维权为集体化维权,依靠组织化的力量改善其在劳资关系中的“弱势”地位。
而工会作为工人自愿结合的组织,能够起到聚合单个、零散的工人,形成组织化的力量,打破强弱悬殊的博弈格局,提升农民工自我维权能力的作用。据介绍,目前全国1.2亿农民工中,进入工会的比率仅为13.8%,因此农民工加入工会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通过工会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将是进城农民工维权的一种重要形式。
通过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经济社会效益
如果工会组织制度设计合理,就能够成为农民工维权的强有力代表,带来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工会在提供公共产品时能够达到规模经济
把工会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来看,它向其会员提供的各种服务、为会员争取的各项权益,可以看作是这个组织内部的纯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消费的非排他性决定了这个组织的成员越多,纯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就越高, 工会此时也实现了规模经济效益。工会内部的公共产品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工会组织出面与企业主等其他组织进行谈判,从而为工人争取正当权益,主要包括工资报酬、劳动环境、医疗保障、养老保险以及农民工的国民待遇、子女的受 教育 权、城市居住权等;第二类是工会自身为农民工提供的服务,包括教育培训、法律援助、信息咨询以及娱乐设施等。所以, 工会不仅在农民工权益遭受损害时被动地维护权益,而且还可主动地为农民工争取权益。
工会组织能够有效分担维权成本
个体农民工可以把巨大的维权成本转移到工会组织,而工会组织则把这部分成本平均分摊到工会所有的会员身上,每个人分担的部分肯定小于个体农民工分别谈判应支付的成本。而通过组织维权,更能保证维权的效果。所以,用很小的成本支出获得巨大受益,对于农民工来说,通过工会组织维权是一个经济的选择。
4. 工会或员工代表维权工作记录
何时何地何场合。参与人员。到场人员部门级别,讨论内容
提出的观点,要求。受到的不公正不合理待遇,出现哪些状况。希望如何解决,或赔偿
涉及的人员。达到的效果如何。后记执行情况
5.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工会的维权和服务工作
在工作理念上,要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
“法不阿贵,法不阿权”,“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到现代的艰难爬坡中,呈现职工群众权利意识强与法律意识弱并存的某种“初级阶段”特征,一方面职工群众反映诉求和民主参与的愿望日益强烈,但同时这方面的能力水平明显不足、渠道不畅,法律意识薄弱。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厌讼”、“青天情结”等非理性的社会心理,再加上行政权干预司法、司法腐败、执行难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导致一方面职工群众对司法不信任,司法公信力下降,失去司法信仰,另一方面也促使职工群众对司法不尊重,把精力和注意力转移到通过非司法程序解决冲突的途径上,甚至于把纯粹的法律问题也通过非司法途径来解决,上访、闹事成了必然。一些人信奉“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恶不信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只问结果不计手段,“以错纠错式”维权,采取上洋访、拦截领导车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等方式违法上访,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为此,必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充分认识任何组织、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国家行为和公民行为都要遵从法律、依法办事,如违反法律,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牢记人民是真正的主人,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并且属于人民,带头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要实现从行政强制到民主法治理念的转变,摆脱依靠行政强制的路径依赖,树立民主法治理念和公平正义观念,不断增强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民主法治来妥善协调人民职工群众内部的利益关系、化解干群关系矛盾,最大程度地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守法意识,强化“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观念,充分认识全民守法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是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也是实现公民权利的保障,守法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公民的福祉,也是维权的有力保证。没有任何权利是绝对的,维权是权利的使用,但维权必须依法进行,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权利意识”伸张离不开“法治观念”护航,权利如不能正确行使,不仅不能成为法治进程的“铺路石”,反而可能变成社会动荡的“导火索”,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履行法律义务,以合法合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在工作方式上,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方式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法不严则无治”,“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法规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皇权至上,权大于法,人治大于法治,缺乏法治传统文化熏陶和制度保障,再加上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一些领导干部仍热衷于计划经济那套行政化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有的甚至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制度和组织之上,崇尚个人专断、长官意志和行政命令方式,否定法治原则、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程序。为此,必须顺应时代要求、适应社会变化,研究和把握职工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造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大依法开展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开展职工群众工作,依法按章程办事,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劳动关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职权的能力,不断提升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把职工群众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把职工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切实解决好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增强职工群众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要借用外力,整合资源,善于借助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志愿者、公职律师等各界力量,积极推动《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赋予职工群众的权利落到实处。要加大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力度,积极配合人大开展劳动执法检查,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强化行政监察,监督企业自觉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另外,“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司法权威与司法腐败,水火不容,势不两立,司法不公是司法腐败之源。要树立司法权威,确保司法不受行政的支配和干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统一行使司法权,其它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司法机关的权威地位提供制度性的尊重和维护,营造独立的司法环境,建立权威的司法体制。要精心打造一支值得职工群众信赖、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强化司法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司法公正意识和办案质量第一观念,惩恶扬善,匡正压邪,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审结案件,最大限度杜绝错判案件的发生,筑牢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要加大惩处贪赃枉法者的力度,及时惩办和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要充分发挥司法作为解决矛盾纠纷最后一道防线的功能,重建司法终结涉诉涉法矛盾纠纷的良性循环机制,坚决纠正“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等现象,以法治方式解决职工群众工作中一些复杂棘手问题,确保权益损害能得到及时公正的救济,使司法途径成为职工群众主动自觉而理性的选择。
在工作机制上,要加强源头参与,增强法制基础
《劳动法》等一些劳动法律法规经过近20年的实施,社会背景和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劳动用工市场化和劳动关系法治化对劳动法律法规的配套完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劳动法律法规不健全,一些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法律在实践中难以得到贯彻落实,陷入对一些问题的处理名义上有法可依,实质上无法可行的困境,迫切需要加快配套立法进程,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制度的操作性和执行力。为此,必须加大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的力度,积极代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推动尽快启动《劳动法》修订工作,让其真正成为规范劳动关系领域一般关系的母法,对《劳动全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增强其操作性和执行力。还要重点推动制定企业工资支付、劳动监察、工资集体协商、企业民主管理等方面相应配套法律。比如,要从法律层面明确规定所有企事业单位都必须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主动积极参与就业、分配、社保、安全卫生、住房、教育等政策的制定。推动制定符合国情的社会责任标准,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参与各项改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充分反映职工群众的诉求和呼声。要推动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职工参与度,推动建立健全职工建议征集制度、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要推动完善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动作、职工参与、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
在干部素质上,要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对于广大工会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法律不仅是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依据和“尚方宝剑”,也是他们“为官从政”、尽职履责的安全绳和保护伞。各级工会干部必须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时刻保持头脑中有法治这根弦、行为上有法律这个度,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决不行使法律未赋予的权力,决不干预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决不懈怠法律所要求的责任,为做好职工群众工作掌握好法律武器。
各级工会干部必须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提高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一是要着力提高依法建会的能力。加强对《劳动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学习研究,全面掌握其要义精髓,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重点加强对两新组织、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的工会组建工作,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是要着力提高依法管会的能力。坚持依靠职工群众办工会、办好工会为职工,尊重职工和会员主体地位,下移工作重心,加强分类指导,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创造更好的条件,激发基层活力;做好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深化工会资产监管,依法促进工会资产发展,不断壮大服务职工的实力,使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组织是最可信任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三是要着力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针对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卫生、住房、教育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加大立法和政策制定的力度,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主动与立法机关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组织职工就重大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向立法机关反映职工诉求和工会主张,努力从立法源头上保障职工利益,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善于用辩证思维和联系的、发展的观点来分析问题,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服务教育群众,协调利益冲突,化解利益矛盾,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职工享有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四是要着力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切实履行法律和工会章程赋予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群众各项合法权益,突出维护职工群众的劳动经济权益,更加注重维护职工的就业权利,促进更多职工实现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进而实现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使他们不断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要牢记党的重托、不忘工会职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走出高楼大院,摆脱文山会海,破除衙门作风,破除机关化、行政化倾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听真话、明真相、掌实情,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形成正确判断,在矛盾的初始阶段及时将其协调化解,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
6. 工会如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有关工会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依法与用人单位就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制定、修改或者决定进行协商;并监督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实施。二是与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方面代表,共同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三是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依法参与和监督用人单位的经济性裁员。五是监督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督促用人单位纠正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六是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七是依法对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给予支持和帮助。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组织将以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为契机,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一,参加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通过三方机制,工会可以在较高层面更加全面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践表明,三方机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
第二,协商确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工会组织应当运用法律,监督和限制一些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任意解雇劳动者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就业权。
第三,帮助和指导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劳动合同法赋予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权利和职责。各级工会组织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切实承担起这一职责,保证劳动者能够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在集体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工会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积极参与和指导集体合同的订立。对于那些已建立工会的企业,上级工会要培养企业工会进行集体协商的能力,使之在协商中准确充分地表达职工意愿;尚未建立工会的,上级工会要认真指导职工推举的协商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同时,要努力推动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工会作为主体一方订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法律地位,各级工会组织要抓住机遇,力促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扩展,更好地发挥其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
第五,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支持劳动者的仲裁和诉讼。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会应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我们会及时提出意见,要求他们予以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我们还要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我们要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纠正,严格按法律办事。
7.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工会的维权工作
由于概念理解上的偏差,这根本就是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法治思维是执政者、施政者在专管理过程、决属策过程必须坚持的一种依法治理的思维,是一种如何合法运用权力来治理的思维。
如果是涉及到工会组织的维权活动、维权方式,应该遵循的是法制思维,也就是在法律体制与制度的框架允许的范围维权的思维。
8. 如何做好工会组织管理和权益维护工作
如何做好工会工作
工会作为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各级工会要保证思想的先进性和工作方式的科学性,就必须认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并以此为指导更新观念,从多角度着手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能,努力提升工会干部的四项能力,实现工会组织的神圣职责与崇高使命。
工会工作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权益,推动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就要从工会的性质和特点出发,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作为工会组织,一切工作要以职工为本,关心职工,服务职工,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利益。一是要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深入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职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领和凝聚职工,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职工,用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职工,充分发挥工会的文化教育阵地作用,采取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继续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二是要有查实情、听实话、办实事的扎实作风。工会工作者要能俯下身子,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经常深入到职工群众和实际工作中去,要关心职工群众文化生活,开展送文化进基层、送文化到工地的活动。做细致的调查研究,三是要健全各项维权机制,加大源头参与力度,推动改善民生,保障职工生活,使广大职工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四要进一步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 广泛开展送温暖、爱心助学等活动,协助党政部门解决职工在就医、子女上学、 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努力为广大职工办实事好事,把职工群众当主人、当亲人,真正成为职工群众的贴心人。倾听职工的呼声,反映职工的意愿。解决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好困难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工作。保护调动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出力献策。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做好基层工会工作。要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方针,在突出工会组织建设这个永恒主题和履行工会维权基本职责两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服务大局、劳模管理、女工、工会信息、调研、经费收缴、 等其它工会工作;在协调发展方面,既要加强工会领导机关的建设,又要切实加强工会基层基础工作,搞好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使其充满活力;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则应从工会事业长远发展出发,加强工会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政治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增强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整体推进工会各项工作上水平。工会工作要从中国国情出发,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既要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又要加强 工会组织间的交流合作;既要继承和发扬工会工作的优良传统,又要探索创新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鲜活经验;既要做好 职工的工作,又要关心维护困难职工、和特殊群体的利益;既要突出工会维权职能,又要统筹兼顾,搞好工会其它各项工作。相互促进,提升整体水平。当前要特别注意做好职工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9. 女职工维权工作方法如何做好
当前工会女职工工作应着力把握的问题,可以用深化“一个认识、处理好两个关系、实现一个转变”来概括。
(1)深化对“突出维护求特色,优化结构树形象”工作思路的认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工会女职工组织存在的土壤,求特色是工会女职工组织旺盛的生命力之所在。优化结构树形象,就必须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分配和处理工会女职工工作。
(2)正确处理健全机制和办好实事的关系。健全机制和办好实事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健全机制可以形成作为一种制度或规律性的东西,成为维权工作持久而无形的力量;办实事作为维权的载体,能使广大女职工直接感受到工会女职工组织维权工作的成效。
(3)正确处理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整体推进并不是零散工作的简单相加,而是理性地指导和推动工作的进行。重点突破是要抓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实现重点突破,有利于塑造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整体形象。
(4)实现工作方式的转变。
①要用好工会组织自身的资源,用足政策资源,善用行政资源,借用产业资源。
②要重视社会宣传,讲究策划和创意,研究新闻宣传规律。
③要重视工作积累,积累工作经验,积累工作理论,积累人才资源。企业要有负责任的态度,加强“诚信守法”的观念,关心女工,不侵犯女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政府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企业应当向工人公示社会保障等知识,并且监督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鲁英认为,新时期建立与完善女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保障机制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