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做好巡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主要写一下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转载: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计划为依据,制定计划总是在个人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总结的基本要求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3.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日期
『贰』 如何撰写高质量的巡察报告
应该根据事实情况编写,从过程到结果都要写上
『叁』 如何做好巡察工作
开展巡察工作应处理好“六个关系”
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是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市、县(市、区)在开展巡察中应注意把握好“六个关系”。
要把握好巡与查的关系。巡察的目的是发现、了解、印证问题线索。巡察组发挥职能作用,不能陷入信息过载的境地,在巡察中,应严格按照巡察制度的规矩办事,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职责,做到“四不”,即不干预被巡察地方的日常工作;不处理被巡察地区的具体业务问题;对涉及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不作个人表态;不履行查办案件职能,一旦发现问题线索,按照类别和干部管理权限,将其分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在此基础上,还要处理好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的关系。巡察组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一方面要取得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又要指导和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即行即改,促进和完善工作。
要把握好点与面的关系。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和省一级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辖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一遍。但市、县两级的巡察,既要尽可能扩大巡察工作面,又要突出巡察重点。要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这就是要做到统筹兼顾。因此,在巡察对象的选择上,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震慑性。在方法上,还可市、县两级联动,确保以点的突破,带动面上整体推进,形成有力震慑,促使其他单位和部门自觉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巡察中,巡察对象、巡察轮数不宜定得过多,要循序渐进、总结经验、以利再战。
要把握好聚焦与精准的关系。巡察重点是发现问题,但不是发现所有的问题,因此必须要突出重点。巡察中要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作为重点巡察对象,做到“哪里问题集中就巡察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察谁”,发现一起,移交相关部门查处一起,以取信于民。巡察中不但要聚焦重点问题,还要精准发现问题。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巡察虽然不能用办案的方法进行调查,但必须要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核实了解,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防止因巡察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失准、失实,让好干部受委屈,影响巡察工作的整体声誉。
要把握好发现与整改的关系。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整改是巡察工作的根本目的。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市、县(市、区)巡察办应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对同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同级党委“五人小组”的决定事项,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将巡察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倾向性问题,分别移交纪委、组织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及时督办。对被巡察地方、单位的整改情况,应以适当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适时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要把握好权威与担当的关系。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中央巡视组代表的是中央的权威。正因为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有力,巡视工作才能发挥这么大的作用,取得这么大的成效,这是对巡视工作的正确定位。巡察组也该应当是市委、县委巡视组,是市、县两级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而派出的。巡察组的职责就是发现问题,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这就要求巡察组的同志要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印证线索。为党监督执纪,就要勇于面对各种压力,坚守职责担当,敢于碰硬、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不怕得罪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切实负起责任,克服好人主义。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处理,这才是对党员干部的真爱,对党的事业的大爱。
要把握好时效与长效的关系。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巡察不是对一时一事的监督,而是一种常态化的监督手段。我们常说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森林”就要有护林员,防止树木被“虫蛀”,就要有“啄木鸟”。从这个意义上讲,巡察干部就是“护林员”,就是“啄木鸟”。巡察工作必须保持一种态势和强劲的力度,巡察工作才有生命力。同时,巡察工作还要发挥长效建设的作用,即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抓早抓小,又建立整改督办的机制,采取巡视“回头看”、杀“回马枪”等有效形式,督促被巡察单位倒逼改革、建章立制。用制度解决多发易发问题,用机制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使巡察工作管长远、见长效、使长劲。
『肆』 如何强化县级巡察结果运用,发挥巡察震慑作用的实践与思考
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科学总结,主要目的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关心和爱护领导干部。巡视工作是经济建设的助推器,反腐倡廉的监督哨,考察干部的显微镜,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党内的保健医生。巡视工作制度把上级的监督与群众的监督有机结合,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举措。县级巡查工作作为上级巡视工作的延伸,对履行纪委监督职责,纠正不正之风,发现和查处一批顶风违纪行为,切实转变基层党风、政风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本文拟对如何做好县级巡查工作,抓好监督责任落实进行分析。
一、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夯实巡查监督基础
一要科学安排巡查方案。坚持以集中巡查为重点,兼顾日常巡查,研究制定科学细致的长效工作方案,确保巡查不留死角和空白期,实现监督主体责任;二要精心组织巡查力量。建立专业人才信息储备库,及时研判复合人才的特色、专业职能,及时分门别类建立专业数据库。结合巡查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实际,及时从数据库中调集人员信息,抽调人员参加巡查,增强巡查力量。三要加强后勤保障,完善经费、保障配套机制,确保巡查无后顾之忧,为巡查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突出重点、创新方法,通过提高巡查效果完善监督职能
牢固树立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是巡查监督生命线的意识,在巡查中切实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性,把主要精力和主要时间放在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上。 一要明确工作重点。根据平时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方面了解的情况,进行摸底、筛选和排队,把群众反映多、信访举报多、反映违纪违法问题集中的单位部门单列出来,作为重点对象,带着“问题”开展巡查。根据单位部门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巡查的重点内容。如,在重点工程中,是否存在招标违规问题;在人员调整上,是否有任人唯亲、暗箱操作的问题;在接待活动中,是否存在大吃大喝违反“八项规定”及“四风”问题;在关键部门岗位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之便捞取回报问题,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在重要节日和领导干部遇有婚丧嫁娶、生病住院期间,是否存在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趁机敛财问题等;二要灵活运用方式方法,抓住关键环节走群众路线,综合运用上级赋予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巡查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手段,优化巡查工作流程,大力营造有利于干部群众讲真话的环境,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着力点。工作中做到“六个结合”,即个别谈话与专访或暗访相结合,面上了解与实地考察印证相结合,听取反映与了解核实相结合,受理举报与筛选移交案件线索相结合,巡查监督与其他部门监督相结合,依靠委局支持与大胆履行职责相结合。在谈话环节中理实情。坚持“谈问题不谈成绩,谈微观不谈宏观,谈事实不谈认识”的谈话原则,及时汇总分析情况,对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行约谈,从中掌握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在调查环节中找症结,按照“找准对象、分清轻重”的原则,区别对待,有所侧重,实现纪委监督职能有效发挥。
三、充分运用巡查成果,增强巡查工作实效扩大监督范围
巡查成果的有效运用是巡查工作的生命力所在。应该把巡查中了解到的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思想动态等状况作为重要决策依据。第一,跟踪督促被巡查单位根据巡查情况改进工作。一是要认真反馈巡查情况。在巡查工作结束后,对通过巡查所了解的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二是要监督改进工作。需有专人负责跟踪问效,定期督办,及时了解和掌握被巡查地区和部门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三是要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真正发挥巡查成果的长效作用;第二,把巡查中了解到的情况运用到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工作中。组织部门应当对巡查中发现的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领导干部,给予了高度关注;对巡查中了解的能力较强、存在争议的领导干部,进一步跟踪考察;对巡查中核实的作风不实、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及时采取组织措施。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巡查制度体系提高纪委监督责任效能
要加强巡查工作的成效,必须把巡查工作纳入持久有效的制度框架之下,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就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提高巡查工作制约性的关键因素。第一,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巡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机构设置、工作程序、方式方法、队伍管理等内容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一个制度体系,更好地规范和促进巡查工作;第二,切实提高巡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在严格执行已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实行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相结合的制度,使充分运用巡查成果的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五、强化事前监督,充分发挥巡查工作的震慑作用
在党的反腐倡廉建设中,中央提出“注重预防”和“预防为主”的思路,也就是说不能单一的在“反”字外下功夫,要走科学防治腐败之路,而巡查工作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巡查的出发点是保护干部,加强监督,预防腐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在执纪中区别不同情况作相应处理。巡查中发现部分问题严重、违法违纪的腐败分子需要及时调查、及时清除的,尽快移交查处,快查快处,绝不姑息迁,并及时将查处情况进行公布,使巡查起到震慑效果。对一些干部在廉政上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还处在违纪的边缘,只是有这个倾向,有这个苗头的,巡查组要通过廉政谈话、个别约谈等方式给他们提出警告,提醒整改。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部分领导干部出现的理想信念动摇、工作作风不实、律己要求不严等苗头,要及时提醒,并督促被巡查单位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总之,巡查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我们应在不断的完善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中提高巡查水平,切实履行起纪委监督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