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纪委监察委对泄露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如何处理
纪委监察局会对复举报人制进行保密。保密是维护检举、控告人权利的重要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群众信访过程中,有严格的保密规定。
首先,接待来访都是单独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其次,检举、控告信函的收发、拆阅、登记,当面或电话检举、控告的接待、接听、记录、录音等,都有防止泄密的制度;
第三,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检举、控告的内容都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人的有关情况以及检举、控告的内容透露给被检举、控告单位和被检举、控告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四,检举、控告材料列入案件管理,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
第五,检举、控告材料,除查处案件工作需要外,不得向有关人员出示;
第六,核实情况必须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的情况下进行;第七,未经检举、控告人同意,不得公开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其他有关情况。
依据以上规定,举报人可以大胆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无需为保密问题担忧。
❷ 纪委的纪检监察室、案件管理室具体是干什么的
纪委的纪检监察室: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版党的路线、权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总支加强党风建设,监督党总支会决议和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案件管理室:负责廉政文化建设,承担党员干部及群众的党风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做好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纪委监察委案件工作经验介绍扩展阅读:
监察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等规定履行职责。根据该法第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❸ 纪委监察业务知识
纪检监察是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的两种职能。纪检是党的部门,查处违纪党员;监察是政府部门,查处违纪干部。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各级监察机关(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1993年纪委和监察局实行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
纪检监察办案的程序
1、从掌握的案源线索中开展外围调查;
2、由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立案,下达立案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到单位党委党组及本人,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初查,写出初查报告;
3、向上一级纪检机关提出申请,经同意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双规”“两指”)或请示同级党委与公安、检察院、审计、财政等单位或部门协查,进一步取得有力证据(包括调查笔录、调查证明、公安检察询问笔录复印件、有关帐务、票据及复印件、实物等),所有材料必须盖章、签名。有改动的地方必须盖模。到组织或人事部门抄录被调查对象个人情况,组织部门盖章生效;
4、案件调查终结,写出调查报告;
5、形成见面材料,并要求被调查对象签署意见和姓名并盖手印;
6、要求被调查对象写出书面检讨;
7、由纪委调查组派2人以上到被调查对象所在党支部、党委召开专门会议,逐一听取党员同志对被调查对象的处理意见,并实行全体举手表决。由所在党支部将会议记录和处理意见形成文字上报纪委。如果被调查对象是支部书记,则免予开会表决,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证明交上级纪委。
8、将所有傍证材料、调查报告、见面材料、本人检讨和立案调查程序材料分类,送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及“二十四字”方针,对案件进行定性量纪处理。
9、通知被调查对象进行审理谈话,告知其违纪事实及量纪处理情况,并要求签字盖模。如果是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由同级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10、下达处分文件。将处分文件、调查报告及本人检讨分别送一份到组织部门进行存档。处分文件送其本人及所在党委党组、报送相关部门;
11、案件调查及审理终结。将调查卷及审理卷材料分卷装档保存。
以上就是纪检监察的大体信息,具体要学习可以在网上查看《中国共产党章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本职位通常要求党员报考,例外的很少,具体查看招考简章。如果要求党员,那么非党不能报考。
❹ 纪检委职责是什么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部门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三、负责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五、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考察乡镇纪委领导班子的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纪检 、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提名、考核和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县政府颁布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七、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❺ 纪检委审理室职责
请问我因家庭矛盾在无助时找领导解决。目的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两月没音讯领内导谁也没有找我老容公谈话,再找领导纪检委就介入。我在纪检委审讯室四个多小时,限制我人身自由手机没收,让我交代莫有须有的相关问题,不交代不让走,致使心脏病复发才放人,后来听说纪委监察局长和我老公有矛盾。我就问工作人员你里面有没有叫什么的人,工作人员说没有这个人,后来知道这人正是他的领导。我找他们说我老公现在回心了,纪检人员和领导都用同样的话说,这不是你家。后来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把我老公撤销职务,开除党籍使我们家庭矛盾更加激化。请问领导和纪检委工作人员这样做对吗。
❻ 在纪委监察局工作算不算法律工作经历
不能算法律工作经历,只能算作工作经历。
因为纪委监察局里并没用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工作。
法律工作经历通常指的是律师、法院、检察院等从事法律咨询、根据国家法律执行公务的一些经历。
❼ 请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日常工作是怎样的
执纪执法的,从事监督检查或者审查调查工作。简单说就是办案。监督检查是对公职人员和版党员权开展政治监督和履责检查。审查调查是办理违纪违法案件。
综合文字岗,一般指的办公室或者研究室职位,主要是写材料,搞调研等。
手机打字不方便,大致就这样的。
❽ 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内容是:
1、做好社区党总支的参谋和助手,协助总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履行纪委的四项职能,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我社区的贯彻执行情况。
2、协助党总支采取多种形式,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拒腐防变的能力,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
3、接待、受理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在党的纪律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反映等。
4、检查、审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犯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决定或改变对违纪党员的处分。
5、维护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和党员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6、授理控告和申诉,授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维护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
7、承办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宜。
拓展资料:
纪检监察定义: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即党委、纪委),是“五套班子”之一(即“五大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它是党的一届委员会,不是党委部门,其规格高于党委部门(即宣传部、统战部、组织部、政法委等),是专司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
参考资料:网络纪检监察
❾ 纪委案件审核的主要内容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来工作的职责范围自:
(1)审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或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
(2)审理需呈报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
(3)审理虽然不属于本级监察机关直接行政处分权限之内,但由本级监察机关直接立案调查,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的案件。
(4)审理申诉案件。
(5)审理征求意见案件。包括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征求意见的案件和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检查部门和信访部门征求意见的案件。
(6)审理下级纪委呈报的备案案件。
(7)审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案件。
(8)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议或复查的案件。
(9)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纪律的情况调查研究,进行业务指导。
(10)草拟案件审理程序方面的条规和规定。
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是:审查处理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和申诉案件,实事求是地核对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事实材料,审核鉴别证据,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纪条规分析认定案件的性质,按照规定的程序,正确地处理违纪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