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煤礦防爆電氣檢查細則內容
蒼上煤礦防爆電氣檢查標准
總 則
第一條 本標准適用於本礦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塵爆炸環境中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及連線電纜。
第二條 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必須有永久性的防爆標志(Exdi)、煤安標志(MA)、產品「銘牌」,無「防爆標志」、「煤安標志」為失爆,無「銘牌」為不完好。
第三條 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設備下井前必須經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粘貼「防爆檢查合格證」,並簽發「入井許可證」才能下井,現場檢查無「防爆檢查合格證」為失爆。
殼體
第四條 凡是轉軸穿過隔爆外殼壁的地方應有隔爆軸承蓋,否則為失爆。
第五條 隔爆外殼變形長度超過50mm,凹凸深度超過5mm為失爆。
第六條 隔爆外殼開焊為失爆,銹蝕嚴重、有銹皮脫落為失爆;油漆皮脫落較多為不完好。
第七條 穿越隔爆腔的接線座有裂縫或晃動為失爆。
第八條 隔爆外殼上的觀察窗內密封襯墊必須採用具有一定強度的金屬或金屬包覆的不燃性材料製成,襯墊的厚度不能小於2mm。當外殼凈容積不大於100cm3時,襯墊寬度不得小於9.5mm。否則為失爆。觀察窗玻璃表面傷痕深度小於1mm為不完好,否則為失爆。
防爆面
第九條 隔爆結合面間隙和寬度不得小於表1、表2的規定,快開式門或蓋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寬度不小於25mm,否則為失爆。
1、靜止隔爆面的間隙與結合面寬度:表1
隔爆空腔容積(L) ≤0.5 0.5~2 >2
間隙(mm) ≤0.3 ≤0.4 ≤0.5
結合面寬度(mm) ≥8 ≥12.5 ≥25
2、活動部分(操縱桿及電機軸)隔爆結合面間隙與結合面寬度:
隔爆空腔容積(L) <0.5 ≥0.5 備注
結合面寬度(mm) ≥12.5 ≥25
間隙
(mm) 操縱桿及孔 ≤0.3 ≤0.5
電機軸及孔 ≤0.4 ≤0.6
第十條 隔爆面劃傷為不完好,其深度與寬度不大於0.5mm,或無傷隔爆面有效寬度小於表1、表2規定值的2/3,為失爆。無傷隔爆面的有效寬度計算見圖1。
第十一條 轉蓋式或插蓋式隔爆面的寬度不得小於25mm,間隙不得大於0.5mm,否則為失爆。快開式門或蓋因變形打不開,且隔爆面間隙大於或結合面有效寬度小於表1規定值為失爆,否則為不完好。
第十二條 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應不大於6.3um,操縱桿的粗糙度應不大於3.2um,否則為失爆。
第十三條 隔爆面有銹跡,用棉紗擦後,有「雲影」為不完好,仍留有銹蝕斑痕者為失爆。(雲影:青褐色氧化鐵雲狀痕跡,用手摸無感覺)。
第十四條 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徑大於0.5mm,深度大於1mm的砂眼,在1cm2范圍內超過5個為失爆。
第十五條 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雜物,否則為失爆。
第十六條 隔爆面應磷化或塗以適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銹油(磷化後也可塗凡士林油),磷面脫落並未塗防銹油為失爆。塗油應在防爆面上形
成一層薄膜為宜,塗油過多為不完好。
電纜引入裝置
第十七條 高壓電纜的引入裝置採用澆鑄固化密封式時,填料的填充深度須大於電纜引入孔徑的1.5倍(最小為40mm),否則為失爆。採用鎧裝電纜供電時,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鉛皮上,否則為失爆。
第十八條 電纜護套伸入器壁小於5mm為失爆;大於15mm為不完好,電纜直徑較大而不能進入接線腔時,可適當將需伸入接線腔部分電纜護套銼細。
第十九條 沒有接線的電纜引入裝置分別用密封圈、金屬擋板和擋圈依次裝入、壓緊,否則為失爆。接線的電纜引入裝置加裝的金屬圈應裝在密封圈外面,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條 金屬檔板直徑與進線裝置內徑之差應不大於2mm,厚度不小於2mm,金屬套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之差應不大於2mm,厚度不小2mm,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一條 接線嘴壓緊後應有間隙,否則為失爆。接線嘴應平行壓緊,兩壓緊螺絲入扣差不應小於5mm,否則為不完好。接線嘴壓緊後仍不能將密封圈壓緊時,只能用一個厚度適當的金屬圈來調整,不得再墊其它雜物。金屬圈內的外徑應與喇叭嘴伸入器壁規格一致,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二條 接線嘴壓緊要求:卡蘭式的以壓緊密封圈後用單手晃動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動時為失爆。螺旋式接線嘴擰入絲扣數不得少於5扣,用單手順壓緊方向用力擰動超過半圈為失爆。
第二十三條 接線嘴嚴禁朝上,否則為失爆。接線嘴外部有缺損,不影響防爆性能為不完好。
第二十四條 電纜壓線板壓緊要求:未壓緊電纜為失爆,電纜壓緊後的直徑比原直徑減少10%以上,為不完好。
第二十五條 低壓隔爆開關接線室內不允許有負荷側接線嘴接入引出電源線或從電源側接線嘴接入引出負荷線,低壓隔爆開關接控制線、信號線的喇叭嘴嚴禁接入或引出動力線,否則均為失爆。
密封圈
第二十六條 必須使用合格的橡膠密封圈,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七條 密封圈尺寸應符合以下規定:
1、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差應符合表3規定值,否則為失爆。
D(mm) D0—D(mm)
D≤20
20<D≤60
D>90 ≤1
≤1.5
≤2
備註:D:表示密封圈外徑,D0:表示進線裝置內徑
2、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差為±1mm、芯線截面積4mm2及以下電纜密封圈內徑不大於電纜外徑,否則為失爆。
3、密封圈的厚度不小於電纜外徑的0.7倍,且不小於10mm,否則為失爆。
4、密封圈的寬度不得小於電纜外徑的0.3倍(截面積70mm2的電纜除外),且不得小於4mm,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八條 密封圈修整後應整齊圓滑,凹凸大於2mm(含2mm)為失爆,小於2mm為不完好。
第二十九條 密封圈的同心槽線應朝內,否則為不完好。控制線、信號線的密封圈分層嚴重內凸、外凹達密封圈寬度的1/3者為失爆。
第三十條 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它物體,否則為失爆。密封圈的單孔內穿進多根電纜時為失爆。
緊固件
第三十一條 隔爆面緊固件應齊全、完整、可靠,否則為失爆。
第三十二條 緊固件應採用不銹材料或經電鍍防銹處理,否則為不完好。
第三十三條 用一緊固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規格應一致。螺紋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過三扣,否則為不完好。
第三十四條 緊固隔爆面的螺母必須上滿扣,否則為失爆。緊固螺釘伸入螺孔長度應不小於螺紋直徑的尺寸,(鑄鐵、銅、鋁件等不小於螺紋直徑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夠螺紋直徑尺寸,則螺釘必須擰滿螺孔,否則為失爆。
第三十五條 隔爆面緊固螺栓應加裝彈簧墊圈或背帽(彈簧墊圈與螺栓規格一致,彈簧墊圈應壓平),螺栓松動,無彈簧墊圈(或背帽)和彈簧墊圈不合格均為失爆。
聯鎖裝置
第三十六條 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到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保證非專用工具不能輕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則為失爆。
第三十七條 開關內隔離開關應與負荷斷路器、接觸器在電氣或機械上聯鎖。否則為失爆。
電纜與連接
第三十八條 電纜(包括通訊、照明、纖毫、控制以及高低壓橡套電纜)的連接不採用連接裝置的接頭,為失爆。
第三十九條 鎧裝電纜的連接不採用連接器和未灌注絕緣充填物或充填不嚴密的接頭,為失爆。
第四十條 通電電纜末端沒有接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元件,為失爆。
第四十一條 橡套電纜護套損壞露出芯線或傷痕深度達最薄處二分之一以上,長度達20mm,或沿圍長三分之一以上為失爆。
電纜接線工藝
第四十二條 接線應採用弓形墊圈、碗形墊圈或利用專用的接線頭連接導線,螺母下應有彈性墊圈,或採用雙螺母,不得壓芯線絕緣。芯線裸露部分距距卡爪(或平墊圈)的最近端不得大於1mm,否則為不完好。
第四十三條 高壓電纜的連接,一律採用壓接方式,否則為不完好。接線柱使用壓板壓線時;壓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則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帶有屏蔽層處理干凈,否則造成事故按失爆處理。
第四十四條 電氣設備內接地線未接者為失爆。接線腔內地線長度應適宜,以松開先嘴卡蘭拉動電纜後,三相火線拉緊或松脫時,地線不脫為宜;接地螺栓、螺母、墊圈不允許塗絕緣物。否則為不完好。
第四十五條 接線腔應保持干凈,無雜物和水珠,使用鎧裝電纜的接線腔內不允許有油,否則為不完好。
第四十六條 隔爆接線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應符合表4規定值,否則為失爆。隔爆電動機斜面接線盒嚴禁反裝,否則為失爆。
表4、隔爆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mm)
額定電壓(V) 電氣間隙(mm)
500V以下 6
660 10
1140 18
3300 36
6000 60
其它
第四十七條 插接裝置的電源側應接插座,負荷側應接插銷,當斷開時插銷不得帶電,否則為失爆。
第四十八條 各種防爆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和影響防爆性能的附屬元件必須齊、完整、可靠。損壞、拆除或失效均為失爆。
第四十九條 接線嘴電纜出口處應平滑,出現死彎致使像套電纜(包括控制線、信號線)絕緣外護套與相線的絕緣橡膠分層為失爆。
第五十條 旋轉電機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外風扇、風扇罩、通風孔擋板和它們的緊固零件相互間的距離最小為風扇最大直徑的1%,且不小於1mm,否則為失爆。
第五十一條 彈性物上不得再加彈簧墊,否則為失爆。
第五十二條 井下電纜不得用鐵絲捆吊,不得盤圈。
第五十三條 喇叭嘴用密封圈分層不得朝外。
第五十四條 接地裝置必須規范,杜絕串聯接地。
第五十五條 五小電器必須上牌管理且牌板規格一致,不得用鐵絲固定。
第五十六條 礦用開關必須上架管理。
第五十七條 本規定解釋權屬機電科.
❷ 煤礦防爆檢查員應屬於哪個部門呢
煤礦機電科設備組的,屬於坐辦公室的。
❸ 煤礦防爆車司機工作總結300字
我需求採煤機司機技師年度個人總接報告如有範文的請給一下
❹ 鄉鎮防爆組職責是什麼
我覺得他們就像是以前的民兵,為支持一些幹部的工作而設定的。當遇到一些天災與人為災難時,他們會被集中起來,由一些鄉鎮幹部組織進行解決這些問題。
❺ 煤礦井下防爆五十條
1、螺絲松動 2、沒有擋板 3、缺乏密封 4、防爆牆不合格 5、漏電 6、短路 7、雞爪子(煤礦專專業用詞:沒屬用接線盒) 8、羊尾巴(專業用詞) 9、電纜打爆 10、電器不合格等 所有導致電器爆炸的都是失爆,被沒有所有名列
❻ 煤礦防爆組歸機電隊還是機電科
一般的機構設置都是將防爆組歸屬到機電科管理
❼ 煤礦防爆檢查人員數量配備是怎麼規定的
煤礦安全檢查員數量按煤礦年生產能力來規定:9-15萬噸/年4人,專15-30萬噸/年屬6人 , 30-45萬噸/年25人 ,45-60萬噸/年30人, 60-90萬噸/年35人, 90-120萬噸/年50人。(註:9-15萬噸是指含9萬噸,不含15萬噸,以此類推)
煤礦安全檢查員應具備的條件:
(1)熱愛煤礦安全檢查工作,提崗敬業,認真負責,作風嚴謹,堅持原則,實事求是;
(2)井下現場工作5年以上;
(3)對檢查現場和專業熟悉了解,且能掌握煤礦「三大規程」(《煤礦安全規程》、《各工種操作規程》、《工作面技術作業規程》)等有關安全法規;
(4)具有中專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體健康、能夠勝任井下安全檢查工作;
(6)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資格考核合格者,取得證書才能上崗。
❽ 煤礦爆破安全員每天的工作流程有哪些爆破安全員每天是如何開展工作的
煤礦井下爆破作業安全規程
一、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1、所有放炮人員包括放炮、送葯、裝葯人員必須熟悉爆破材料性能。
2、井下放炮工作必須由放炮員擔任,放炮的工作必須固定在一個工作面,放炮必須實行「三人連鎖放炮」制(放炮員、瓦斯員、班組長)並嚴格執行一炮四檢制。
3、放炮員必須有2年以上的採掘工齡,培訓並領取合格證的人員擔任,放炮員必須依照放炮規程進行放炮。
4、放炮必須將炸葯、雷管分別放在兩個專用炸葯箱內並加鎖,嚴禁亂擺亂放,炸葯必須放於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設備的安全地點,每次放炮時必須將炸葯箱、雷管箱放在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5、在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提腳線,硬拽雷管,應將成束的電雷管理順理好,提住管端的腳線將電雷管抽出,抽出單個雷管後,必須將其腳線末端扭結形成短路。
6、配裝引葯,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距電器設備和導電體20米外進行,嚴禁坐在炸葯箱上裝配引葯,裝配引葯的數量按規程措施規定。
(1)、裝配引葯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振動沖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2)、電雷管只許由葯卷頂部裝入,不得用電雷管代替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葯卷內,嚴格將電雷管斜插葯卷中部或捆在葯卷上。
(3)、電雷管裝入葯卷後,應用腳線將葯卷纏住,必須將電雷管固定的葯卷內,還必須扭結電雷管腳線末端。
7、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必須用黃土填實,對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放炮,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和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炮眼深度小於0.6m時不得裝葯放炮,放炮深度為0.6-1m時封泥長度不小於0.5m,炮眼深度超過2.5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1m,光面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3m,工作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由面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m,淺眼裝葯爆破大岩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都不得小於0.3m。
8、嚴禁放糊炮、明炮。
9、掘進工作面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支架有損傷或者留有傘檐時不準放炮;裝葯前和放炮前,放炮後瓦斯員必須檢查瓦斯,如果放炮地點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不準放炮;在放炮地點20m以內有礦車、未清除的煤、矸石或其它物體阻塞巷道斷面1/3以上時不準放炮;炮眼內發現異狀,如溫度驟高驟低有明顯瓦斯湧出,煤岩鬆散、透老空等情況時不準放炮。
有上述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告帶班長、跟班礦長及時處理,在作出妥善處理前放炮員必須拒絕裝葯放炮。
10、放炮前,電氣設備電纜工具等都必須加以可靠的保護或移出工作面20m以外,放炮前安全員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放炮地點所有通道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處應設警戒牌,欄桿或栓繩等標志。
11、放炮母線必須採用銅芯絕緣線,嚴禁使用裸線和鋁芯線。
(1)、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都必須懸空,不得同任何物體相接觸。
(2)、放炮母線隨用隨掛,以免發生誤接放炮線,嚴禁使用固定放炮線。
(3)、放炮母線在接線和電雷管線必須相互扭緊並懸掛,不得同軌道金屬物、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接觸。
(4)、放炮母線同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時,放炮母線必須掛在電纜下方,並應保持在0.3m以上的懸空距離。
(5)、只准採用絕緣母線單迴路放炮,嚴禁用軌道、金屬水管或大地當作迴路,放炮前放炮母線扭結成短路。
12、井下放炮都必須使用放炮器,放炮器必須採用礦用防爆型。
13、放炮員必須最後離開放炮地點,並必須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放炮,放炮地點到放炮工作面的距離不得小於100m。
14、放炮器的鑰匙必須由放炮員隨身攜帶,不得轉交別人,不到放炮通電時不得將鑰匙插入放炮器內,放炮後必須立即將鑰匙拔出,摘掉母線並扭結成短路。
15、放炮腳線連接工作由放炮員進行,放炮母線連接、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只准放炮員一人操作。放炮前安全員、放炮員必須清點人數。放炮要嚴格執行本礦制定的《一炮四檢制度》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進行放炮。
16、 放炮都必須採用正向引爆,嚴禁反向引爆。
17、放炮後放炮員、安全員、瓦斯員必須巡視放炮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瞎炮、殘炮等情況,如有危險立即處理,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煙吹散後,警戒人員由布置警戒的安全員親自撤回,安全員、瓦斯員確認工作面無任何隱患後,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工作。
18、通電以後,裝葯炮眼不響時,放炮員必須取下鑰匙並將放炮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電雷管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電雷管至少等15min),才可沿線檢查找出不響原因。
19、處理瞎炮(包括殘炮)必須在安全員直接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放炮員必須同下班放炮員在現場交待清楚,處理瞎炮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連接放炮。
(2)、在距瞎炮至少0.3m處另打同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葯放炮。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葯或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葯,嚴禁壓風吹這些炮眼。
(4)、處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後,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在瞎炮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6)、間距小於20m的平行巷道放炮時兩個工作面的人員都必須撤至放炮安全地點。
20、放炮時遇到下述情況時,必須重新檢查瓦斯後放炮。當放炮准備工作完畢,所有人員全部撤至掩護地點處准備放炮,此時正好停風,放炮員必須立即停止放炮(放炮員應短接母線),待恢復通風後,瓦斯員、安全員重新進入工作面檢查瓦斯、頂板情況,特別是瓦檢員必須重新檢查放炮地點20m范圍內及回風流瓦斯濃度情況,全部符合《規程》規定,重新執行《一炮四檢制度》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中有關規定後方可重新撤至掩護地點重新放炮。
21、排除放炮母線的故障,可採用導通法,不得採用短路法進行試驗,嚴禁在盲巷內採用短路法進行試驗。
22、堅持一個放炮員配備一部發爆器。
二、一炮三檢制度
1、凡是井下所有放炮地點都必須有專職瓦檢員負責檢查瓦斯。
2、專職瓦斯員必須思想素質高,責任心強,按章辦事,身體健康,不怕惹人。
3、專職瓦斯員必須經縣以上專職培訓機構培訓並領到合格證者擔任。
4、專職瓦斯員必須在打眼前檢查工作面瓦斯,當瓦斯濃度在規定范圍內時,方可批准打眼工打炮眼。放炮員裝葯前進行檢查瓦斯,當瓦斯濃度在1.0%以下,即可批准放炮員進行裝葯。放炮員裝葯完畢,瓦斯員再次對放炮地點20m以內進行檢查,20m以內瓦斯濃度全部在1.0%以下,放炮母線連接要符合要求,通知工作面人員撤到安全地帶,設好警戒,完全符合放炮規定後,方可換發放炮交換牌。放炮員接到放炮交換牌後方可放炮。放炮後,炮煙散盡,瓦斯員同放炮員一起進入工作面檢查瓦斯,工作面瓦斯濃度全部降到規定濃度以下方可進行工作。
5、專職瓦斯員必須隨時將檢查的瓦斯濃度,二氧化碳濃度記到自己的筆記本和一炮三檢卡片中,並及時填寫到一炮三檢牌板上,做到「三對口」,讓工人隨時知道瓦斯濃度情況。
6、專職瓦斯員負責本轄區內的通風設施的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問題立即匯報調度室。
7、專職瓦斯員每天下班後,必須將「一炮三檢」表、瓦斯日報表填寫上報通風科。
三、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放炮必須實行三人連鎖放炮製,結合我礦的實際生產組織形式,規定為:放炮時,由放炮員、班組長、工作面專職瓦斯員三人進行連鎖放炮,現將放炮員,班組長,工作面專職瓦斯員各自責任明確規定:
1、放炮員在檢查連線工作無誤後,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
2、班組長接到警戒牌後,在檢查頂板、支架、上下出口風量、堵塞物、工具設備、灑水等放炮准備工作無誤,達到放炮要求條件時,負責布置警戒,組織撤出人員到規定的安全地點待避。班組長必須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規定距離的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桿或拉繩等標志。
3、瓦斯檢查員在檢查放炮地點附近2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在1.0%以下,煤塵符合規定後,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
4、放炮員接到放炮牌後,才允許將放炮母線與聯接線進行連結,最後離開放炮地點,並必須在通風良好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放炮。掩護地點到放炮工作面的距離,拐彎不少於70m,嚴禁直線放炮。放炮員、警戒人員和放炮躲避人員都必須躲在有支架、物體等掩體和支護、通風良好的安全地點。
5、放炮通電工作只能由放炮員一人完成,放炮員接到放炮牌後,連線最後離開放炮地點,人員全部撤出放炮地點後,放炮前放炮員必須先發出放炮警號,至少再等5s,然後再放炮。
6、工作面專職瓦斯員負責工作面的打眼前、裝葯前、放炮前、放炮後的瓦斯檢查,發現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其工作,並監督工作面的支護,放炮母線、充填炮泥是否符合規定,煤電鑽是否失爆漏電。
7、班組長負責組織並監督工作面支護、撤人、設警戒工作,直接指導放炮員處理瞎炮。
8、放炮員負責工作面裝葯、放炮、火工品的領退、運送和保存。處理瞎炮、放炮母線連線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只准放炮員一人操作。
9、放炮後,工作面專職瓦斯員、放炮員、班組長必須巡視放炮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幫、支架、瞎炮、殘炮等情況,如果有危險情況,立即進行處理,只有在工作面炮煙吹散,警戒人員由布置警戒的班組長親自撤回後,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工作。
❾ 電機防爆等級的簡介
防爆電機主要用於煤礦、石油天然氣、石油化工和化學工業。此外,在紡織、冶金、城市煤氣、交通、糧油加工、造紙、醫葯等部門也被廣泛應用。防爆電機作為主要的動力設備,通常用於驅動泵、風機、壓縮機和其他傳動機械。
電機按防爆原理可分為隔爆型電機、增安型電機、正壓型電機、無火花型電機及粉塵防爆電機等。 在極短時間內,釋放出大量能量,產生高溫,並放出大量氣體,在周圍介質中造成高壓的化學反應或狀態變化。急速釋放的能量,將使周圍的物體遭受到猛烈的沖擊和破壞。
爆炸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 1 )爆炸性物質:能與氧氣(空氣)反應的物質,包括氣體、液體和固體。(氣體:氫氣,乙炔,甲烷等;液體:酒精,汽油;固體:粉塵,纖維粉塵等。)2 )氧氣:空氣。3 )點燃源:包括明火、電氣火花、機械火花、靜電火花、高溫、化學反應、光能等。 將工廠或礦區的爆炸危險介質,按其引燃能量,最小點燃溫度以及現場爆炸性危險氣體存在的時間周期進行科學分類分級,以確定現場防爆設備的防爆標志和防爆形式。
防爆標志格式:
Ex (ia) ⅡC T4
防爆標記 防爆等級 氣體組別 溫度組別
防爆等級說明:
ia 等級:
在正常工作、一個故障和二個故障時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正常工作時,安全系數為 2.0 ;
一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5 ;
二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0 。
註:有火花的觸點須加隔爆外殼、氣密外殼或加倍提高安全系數。
ib 等級:
在正常工作和一個故障時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正常工作時,安全系數為 2.0 ; 一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5 。
正常工作時,有火花的觸點須加隔爆外殼或氣密外殼保護,並且有故障自顯示的措施,一個故障 時安全系數為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