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家有沒有關於學校發放值夜班費標準的文件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專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屬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150%*日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200%×日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300%*日工資報酬)
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100%帶薪)。
『貳』 事業編制的學校保衛人員有寒暑假么,晚上用不用跟著值班,工資和教師的一樣么
沒有,工資不一樣;
學校保衛人員工作職責:
第一章
職責
第一條值班幹部崗位職責
保衛處幹部執行每天24小時輪流值班制,其職責如下:
一、值班幹部要按時值班,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者要將須由下一班續辦的工作和繼續注意的事項交待清楚,並做好值班和交班記錄。
二、接班後,要進行「四巡查」,即一是巡查各值勤點保衛人員到崗、執勤情況;二是巡查各技防部位技防狀態;三是巡查重點要害部位安全防火情況;四是巡查校內及周邊治安秩序狀況。
三、每班值班幹部要「四巡查」二至三遍。即上崗初查為第一遍,途中查為第二遍,下崗前查為第三遍。每遍巡查,行動要敏捷,觀察要仔細認真,查完後,迅速回崗坐班守衛。
四、在辦公室坐班過程中,要注意電話及對講機通訊情況,每當接到緊急通知,必須做到快記錄、快傳遞、快報告、快處置。
五、負責處理自身執勤發現的和其他保衛人員發現並報告的所有治安問題。若自身處理有困難又須立即處理的,應立即通知其他保衛人員到場協助處理,並立即報告保衛處處長處理。凡可容後處理的,可將情況搞清楚並記錄在案後,在正常上班時間報告處理。
六、要做好值班記錄,在值班中發現的治安問題(含苗頭和隱患)及其處理情況,都要記錄在案,有的問題要有專門的文字材料,以便作移交、處理的依據。
第二條
監控人員崗位職責
一、按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著裝整齊。
二、上班要立即檢查系統工作情況,使系統處於正常工作狀態,如發現異常情況,須立即排查,如自身排查有困難的,立即向消防監控科長報告,並請有關部門進行排查檢修。
三、值勤中一旦發現報警信號,應立即趕赴信號指示地點查明情況,並採取必要防範措施,如發現問題自身能處理的,則果斷處理。否則,應迅速通知其他保衛人員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並立即報告保衛處值班幹部到場處理。
四、上班期間不得脫崗、睡崗,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重點要害部位要重點監控,其他部位每班要巡看二至三次,發現問題要立即報告值班幹部,並做好有關記錄。
五、保管(存)好監控錄像資料備查,如需查看錄像資料須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調看。
六、做好校園110的接處警工作,接到師生員工報警後要問清報警人的姓名、單位、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的性質等,並及時報告值班人員和領導。
七、值班結束時,做好交接工作,對系統狀況,發現問題的處理及後期要注意的問題,要交待清楚。
第三條
巡邏人員崗位職責
一、按時上班,不遲到早退,著裝整齊,除特殊需要,可著便裝上崗。
二、巡邏人員由班長統一領導,負責檢查本班次所有崗位執勤情況,每班次戶外巡邏6小時以上,班長要協調安排好各崗位人員吃飯時間。
三、做好安全檢查,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如自身不能解決的問題或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值班幹部報告處理解決。
四、對重點要害部位要重點巡查,對校園其他部位要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要針對特殊時間段,採取對特殊地段的反復巡查。
五、巡邏時,要認真仔細,要善於發現問題的苗頭及隱患,及時處理,並及時上報。
六、要認真做好記錄,下班做好記錄及物品的交接工作,對下一班要續辦的工作和繼續注意的事項要交待清楚,做好工作場所的保潔工作。
第四條
門衛值班人員崗位職責
一、按時上班,不遲到早退,著裝整齊統一。
二、按要求做好大門的開關及來客登記工作,對外來車輛進行驗證登記、換牌。
三、物資外運,要索要、查驗物資出門證,並逐一核對後,方可放行,並做好有關記錄。
四、上班期間,按規定要求進行立、坐崗,站、坐姿要規范、端正,不得串崗、脫崗、睡崗,不得戲嘻打鬧,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聊天、吃零食、看書、讀報等)。
五、做好工作場所的保潔工作,努力做到服務熱情、主動、及時、規范。
六、做好值班記錄,下班要交接好公共物品及注意事項。
第二章
獎勵
第五條各類崗位保衛人員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經保衛處辦公會研究,並報相關領導批准,將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一、刻苦鑽研業務知識,工作認真負責,成績突出的,獎勵50-100元/月。
二、及時發現和制止各種災害事故,使學校避免重大生命、財產損失的,獎勵100—200元/次。
三、查獲犯罪嫌疑人及提供有價值線索的,獎勵100-300元/次。
四、凡有被獎勵表現者,在崗位聘任和評優中優先考慮。
第三章
懲處
第六條各類崗位保衛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保衛處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扣款、停崗停薪、辭退等處理。
一、上下班遲到、早退(超過30分鍾按曠工半天計),依次扣10元、30元、60元,三次以上每次扣60元,無故曠工者扣50-100元/天。
二、在崗人員就餐時間不得超過40分鍾,違者按序次扣20元、40元、60元,三次以上每次扣60元。
三、上班期間有串崗、脫崗、睡崗現象的,按影響面給予處罰,校領導查到一次處罰200元,處領導查到一次處罰100元,科長查到一次處罰50元,正式人員一個月內達三次及以上者交人事處另行安排,編外人員一個月內達兩次者停崗停薪一月,達三次者予以辭退。如因串崗、脫崗、睡崗而發生重大事故者,在編人員交人事處另行安排(編外人員予以辭退),並賠償損失。
四、上班期間著裝不整或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的扣10-20元/次。
五、值班期間因校園內發生重大盜竊、火災事故、治安事件等安全問題,責任人未能及時發現或沒有及時報告及處理的,扣有關責任人100元/次;事件發生後領導已到場處理而當班責任人仍不知曉或不到位的,有關責任人扣200元/次。
六、值班期間打牌、喝酒的扣50元/次,再次發生交人事處安排(編外人員予以辭退)。
七、固定崗位按崗位職責要求做好工作,違者視具體情況扣20-100元/次。玩忽職守、消極怠工,給學校造成一定損失的,交人事處安排(編外人員予以辭退),並承擔相應賠償。
八、門衛人員不能嚴格履行車輛或人員出入登記制度、錯登或漏登的扣50元/次。
『叄』 請問,小學教師夜間值班有依據嗎
沒有依據。
『肆』 學校可以讓老師值夜班嗎
如果你不想惹事,就離開吧。如果你不服,就去告他們。什麼JB教育局啊,明擺著整人嗎!現在找法院不好使,找記者,最好是中央的。真的,比法院好使,讓社會聲討他們。你還能出名。
『伍』 從學校招聘實習生,但未滿18周歲,這樣的實習生單位可以錄用嗎能從事夜班工作嗎謝謝。
可以錄用,十六歲以上就符合用工資格。
『陸』 民辦學校晚上值班制度有什麼
1、安全工來作至關重要,安源全值班是單位每個人員的職責 和義務。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提高警惕,及時發現並處理各種不安全隱患,嚴防犯罪分子的破壞,確保校內一切安全。 2、安全值班分為節假日值班和夜晚住校值班。節假日值班由各處室人負責輪流承擔,各處室值班由各處室承擔,並做好值班的記載登記和接交手續。 3、值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堅守崗位,帶班人應帶領本班值班人員對責任區域各個角落及重點部位進行不斷宣傳巡查,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及時報告,並保護好現場。 4、每次交接班時,該班與下一班應對所管區域仔細巡查一遍,確認無異常情況方可交接,否則不予接班。如果交接班馬虎,發生了不安全事故責任無法分清時,交接雙方各負一半責任。 5、嚴格按照安全值班表進行值班,誰值班誰負責,無特殊情況不得換班。對無故曠班者除追究責任外予以重罰。 6、值班領導和學校保衛科專干應隨時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並做好記載,兌現獎罰。 7、各處室、財務室要加強管理,下班後及時關燈、關窗、鎖好門,防止發生不安全事故。否則,發生事故由部室或責任人負責一切損失。 8、重大節日和寒、暑假另行安排。
『柒』 我本來是學校招聘的體育老師,報道後卻讓我做保衛科的工作,而且還是巡夜的人員。請問是否合法
首先學校給你兩份工資嗎
沒有的話 你就是虧了(不是合不合理的問題,是你虧了的問題)
當然 你可以跟學校提一下 不過可能你連體育老師都做不了了
最好的是 干兩個活拿兩份工資
『捌』 招聘信息如有夜班怎麼寫
如果你是招聘人員,委婉些就說實行綜合工時制,直接點就說要適應翻班
如果你是應聘人員,就在簡歷里或者直接說最好能上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