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應屆畢業生,不去自己已簽約的公司,檔案問題
在原來的簽約單位交了違約以後(如果用人單位非要求繳納不可),讓你原來簽約的公司給你出具一份解約函,收回全部各聯三方協議表格,回學校辦理新的三方協議,學校定期向學校所在省級教育廳辦理領取三方協議更改手續,然後你就可以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重新找工作了。沒有什麼影響。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註: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如果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以勞動合同為准。
簽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簽三方協議要留心五個細節。
大學生簽勞動合同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你主動辭職,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打發你。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復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准,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大學生簽三方協議首先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第五、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無回天 無力。或者逆來順 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
三方協議作為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一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一個證明。只有你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才會在你畢業後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著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道,就此開始計算工齡,而你也就擁有了幹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畢業,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將三方交到學校)。 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去原來那個單位退協議,再到想去的新單位簽協議,學校更改派遣證,然後到新單位去報到。我們招過很多這樣的,更改派遣的。但是,正規的國企不會錄用沒有派遣證的,你不更改是不行的。有的人會給你出主意,讓你不要理原單位,直接到想去的單位報到,我告訴你,那是他不懂,或者是故意給你挖坑。你沒有派遣證和協議,連戶口、四險一金、勞動就業等記等等都辦不了,只能是打工,不是就業。況且,招錄已經與別的企業簽了協議的學生,可能面臨著被起訴的風險,正規的國家單位是不會這樣辦的,你必須證明你的派遣證是即將就業的單位。就像足球運動員要轉會,必須給原單位轉會費是一樣的,或者是自由身。先到原先的單位解除三方協議,再到學校領取新的三方協議表,與新單位簽訂,到學校蓋章,發派遣證。
『貳』 簽了就業協議但不想去了,想申請延期畢業並保留應屆生身份,怎麼操作
既然你的就業協議一式三份全都在你自己手裡,單位和學校都沒有留底那麼很好辦啊回,你可以向學校聲稱你答的就業協議未簽並且遺失了,申請再補一份空白的就業協議以備不時之需,並且同時向學校申請延期畢業,另外,和你簽就業協議的這個單位他們沒有留底,所以你反悔,他們並沒有證據可以告你毀約,那麼你就沒有後顧之憂了,祝樓主成功找到心儀的工作
『叄』 應屆生是不是要拿到畢業證才能簽勞動合同
在還沒拿到畢業證的時候還是在校生,與公司建立的都不是勞動關系,只是勞務關系;不具備勞動法中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
還沒拿到畢業證的可以先與公司簽訂就業協議(也可以是實習協議、勞務協議),以上協議都是用人單位與學校及在校應屆畢業生之間簽訂的。
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注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3)校園招聘反悔擴展閱讀
就業協議
就業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
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就業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
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就業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1)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學制、畢業時間、學歷、聯系方式等。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檔案接收地等。
(3)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戶口遷入地;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5)其他補充協議。
『肆』 如果在學校招聘中簽了合同,反悔有什麼後果
1、你好,如果沒有上過班也沒有報道,一般是不需承擔責任,但是需要向對方說明情況。
2、如果在違約條款中明確了各自的違約責任,一般是要按照合同的約定來執行的。
『伍』 應屆生給一個小型國企公司寄了三方協議,公司簽了字蓋了章,寄回來了之後,發現又不想去了。
三方協議沒什麼約束力的,學校要的是就業率,所以現在其實學校和你一頭的。嚴格說你還是學生,所以不用玩小聰明,直接聯系你指導老師,輔導員,就好了
『陸』 你在校招時,都遇到過哪些「坑」
在校招時有哪些坑呢?最常見的坑莫過於海投坑。就是拿著一摞的簡歷見公司就投。其實會選擇海投的人,對自己的未來工作沒有規劃,甚至說對自己的人生都沒有規劃,這樣說也不為過。
工作經驗是在工作中總結的。
腳踏實地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工作2-3年有相應的工作經驗以後在找更好的工作。騎著驢找馬,你要找也要找個好驢。
校招路漫漫,認清方向是關鍵啊!
『柒』 校園招聘實習收到電話通知,但是要12月底才能去,企業到會時候反悔嗎
這個不太好說,如果貴公司不是急著用人,只是做相關的人才儲備的話,應專該是可以的,你最屬好是去問問貴公司負責人,看還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或者是隔十天半個月的打個電話問候一下,了解一下相關情況。真的要等到那一天的去的話,感覺很被動的。
祝你好運。。。
『捌』 應屆生與銀行簽了四聯單,反悔了,要付違約金嗎
你在試用期內解約,
不需要支付任何違約金,
在勞動合同法里有規定,
協議也要遵守勞動合同法,
如果他們難為你,
直接到勞動監察大隊去申訴的
『玖』 簽了《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後還可以反悔嗎
可以的來,,你需要到前自一家單位辦理解約函,在這個解約的過程中要看你前一家單位在協議上的備注,如果有違約金就要照價賠償,沒有就不用了,一定要有解約函學校才會給你第二份協議,第二份協議的發放時間每個學校不同,一般是5月份過後。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拾』 應屆生簽了三方,報到證也拿到了~但是把屬於自己的乙方丟失了,會影響以後的國家幹部身份的轉正嗎
1、三抄方協議另三張分別存檔,只要單位不反悔,你那張簽完也就沒啥意義了,所有丟了沒有什麼影響。
2、派遣跟轉正沒有太大關系。就是現在你跟派遣公司簽合同,到了一年,單位同意你轉正,辦退工,然後跟你工作單位辦招工。材料視單位而定,一般也就是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聘用證等等。
3、幹部身份無非就是單位給你填一個幹部履歷表進你檔案,沒多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