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單位招聘要求三甲醫院體檢,是不是三甲醫院體檢有什麼區別單位去看體檢的醫院是不是三甲醫院么
按要求來吧,三甲醫院資格高一些,條件好一些,為了你自己好還是去三甲醫院吧,畢竟如果不是三甲醫院的話,權威性還是弱一些,如果你去的不是三甲醫院,單位還得讓你重新去三甲醫院體檢一次,不劃算。
㈡ 招工體檢的項目都有哪些
招工體檢的項目:
一、一般項目:
1、抽血:化驗(均使用一次性真空負壓采血管)。
2、血常規項:檢查有無貧血、炎症、血液病等。紅細胞數目(RBC)、白細胞數目(WBC)、血小板數目(PLT)、血紅蛋白(HGB)、中間細胞數目(Mid#)、淋巴細胞數目(Lymph#)、粒細胞數目(Gran#)、平均紅細胞體積(MCV);
平均紅細胞血紅蛋白(MCH)、平均紅細胞血紅蛋白濃度(MCHC)、平均血小板體積(MPV)、紅細胞分布寬度(RDW)、紅細胞壓積(HCT)、血小板分布寬度(PDW)、血小板壓積(PCT)、淋巴細胞百分比(Lymph%)、粒細胞百分比(Gran%)、中間細胞百分比(Mid%)共18項檢查結果 。
3、肝功能:谷丙轉氨酶(ALT)檢查肝功能最直接的指標。
4、血型:血型檢查。
5、胸部透視也就是常說的X光檢查,主要是肺部健康狀況進行檢查。這里要提醒那些計劃懷孕或已經懷孕的人群,不要做胸透,這對孩子對健康有副作用。
6、內科檢查主要是醫生進行按壓、聽診檢查心、肝、肺、脾、腎、膽囊進行系統檢查。
7、外科檢查醫生通過看、觸摸檢查皮膚、脊椎等是否有病變。
8、血尿常規血尿常規檢查。
二、科室項目:
1、心電圖:檢查心臟最常用的方式。心電反應性疾病檢查尤其對心律失常是最准確的診斷方法,對心肌缺血和其他非循環系統疾病,如低血鉀和甲亢也有一定的診斷意義。
2、胸透:心、肺、膈疾病檢查。
3、以下任選一項:
(1)內科:心、肺、肝、脾、膽囊、神經系統檢查等。
(2)眼科:視力、眼瞼、結膜、眼球、色覺、眼底、裂隙燈檢查等。其中通過裂隙燈檢查可以發現全身其他部位病變所引起的眼底變化。如:糖尿病、高血壓等。
三、實驗室檢查項目:
乙肝五項(由乙肝表面抗原調換):確定是否感染乙肝病毒及是否對乙肝有免疫力,提示病毒是否復制。
2009年12月29日上午,衛生部就體檢中乙肝病毒檢測有關問題召開了媒體通氣會。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表示,衛生部擬於近期制定取消入學、就業體檢中「乙肝五項」(即乙肝兩對半)檢查有關政策。明確禁止將攜帶乙肝病毒作為限制入學、就業的條件。
目前,乙肝病毒攜帶者在入學、就業時受到限制和不公平待遇問題仍然較為突出。為了妥善解決這一問題,有關部門已經對乙肝病毒攜帶者是否影響他人健康進行了周密論證、慎重決策,擬於近期制定此項政策。
目前國家已經全面禁止用人單位和體檢機構在體檢中要求兩對半項目(即乙肝五項),只要求肝功能正常即可。
(2)醫院招聘體檢要求擴展閱讀:
體檢的注意事項:
1、飲食原則:
(1)請於健康體檢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飲食。
(2)體檢前一天應注意休息、勿飲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類食物。
(3)於體檢前一天晚餐後不再進食,保證空腹10-12小時抽血檢驗。
(4)體檢的當日早晨禁食、水,做完空腹項目(抽血、腹部彩超、人體成分)後進餐。
2、女性注意:
(1)女性月經期避免做婦科、尿、便常規及經陰彩超檢查,請預先通知醫護人員,另行安排未檢項目。
(2)妊娠期間避免進行X線及婦科檢查,請預先通知醫護人員。
(3)行婦科彩超檢查前請憋尿後受檢。
(4)婦科及經陰彩超需在月經干凈後5-7天進行,受檢前一天禁陰道用葯,避免性生活。
㈢ 事業單位體檢標準是什麼具體的
一般情況下事業單位體檢項目包括查血細胞、血小板、白細胞、紅細胞、血型、血糖等,沒有特殊要求是不會檢查愛滋病HIV抗體的,其具體內容為:
(1)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90mmHg- 140mmHg(12.00 - 18.66Kpa);舒張壓60mmHg -90mmHg(8.00 -12.00Kpa);
(2)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3)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4)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5)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6)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
性改變,合格: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心率每分鍾50-60次或100-110次;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7)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8)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9)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10)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11)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12)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13)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14)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15)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16)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0.8(標准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17)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和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18)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19)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㈣ 事業單位招聘體檢 都有什麼檢查
一、基本體檢項目: 肝功、心電圖、胸透、視力、聽力、血壓、B超(肝、膽、脾、腎)、五官八項。
二、特殊崗位體檢項目: 在基本體檢項目基礎上,單位可根據招聘崗位特點,有選擇的增加身高、體重、體能測試、皮膚病、過敏史、婦科、血糖等項目。
㈤ 事業單位招聘體檢都有什麼檢查
事業單位體檢內容及要求: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 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 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5)醫院招聘體檢要求擴展閱讀
招聘體檢的診斷要點
1、肝臟檢查:
1)常規檢測ALT及AST,這兩種酶在肝炎潛伏期、發病初期均可升高,有助於早期診斷。
2)腹部B超:病毒性肝炎的聲像圖往往呈彌漫性肝病表現,但葯物性肝炎、酒精性肝炎、肝硬化、各種代謝性疾病所致的肝病等也可呈彌漫性改變,在聲像圖上很難鑒別,因此,必須結合臨床和其他檢查結果進行綜合分析。
彌漫性肝病聲像圖表現:急性期特點為肝臟腫大,肝實質回聲偏低,光點稀疏,部分患者可出現膽系改變,出現膽囊壁增厚,黏膜水腫呈低回聲。遷延性者呈肝臟增大,肝回聲增強,不均,光點粗大,可伴脾臟增大或/和門靜脈內徑增寬。
2、判定標准:
1)血清ALT或AST增高超過參考值上限2倍(如正常參考值上限為X,超過參考值上限2倍是指超過2X),不合格。
2)血清ALT或AST增高不超過參考值上限2倍,但B超聲像圖呈彌漫性肝病表現(脂肪肝除外),不合格。
作為一種選拔性體檢,受檢者的流行病學資料、臨床症狀及病因學資料往往不可靠,體征一般也不明顯,故體檢中應主要依據肝臟生化、腹部B超檢查診斷或排除肝炎。
㈥ 南京鼓樓醫院護士招聘體檢要求
這種要求要直接和醫院聯系,具體什麼要求誰都不清楚,每個醫院都不一樣,找到醫院的電話給他打電話吧。
㈦ 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體檢標準是什麼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體檢標準是按照公務員體檢標准走的。
第一條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7)醫院招聘體檢要求擴展閱讀:
體檢科目包括眼科,耳鼻喉科,皮膚科,外科,內科,同時兼做血常規,尿常規,胸正位片,肝功乙肝五項(其中1,3,5為大三陽為不合格,其它情況視為合格),丙肝抗體,梅素血清,對個別因懷疑有其它疾病,可根據醫生決定作必要的其它科目檢查.
體檢標准
血壓:收縮壓在90-140毫米汞柱之間,舒張壓在60-95毫米汞柱之間,心率每分鍾為50-100次之間,無心血管,腦血管疾病,精神抖疾病,無嚴重支氣管擴張及哮喘。
無嚴重胃病,肝病,無內分泌系統疾病,糖尿病,甲亢,無嚴重貧血,風濕病,泌尿系統疾病,無嚴重的其他內科疾病,無各種急,慢性傳染病等。
其它
無癲癇病史,精神病史,遺尿症,夜遊症,暈厥症,神經功能症,無腦外傷遺症或顱內異物,無惡性腫瘤。
參考資料:網路-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准
㈧ 公招教師體檢標準是些什麼
教師體檢要求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為體檢不合格:
(一)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者除外)、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
(二)血壓超過 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kpa(90毫米汞柱),低於6.66kpa(50毫米汞柱)。
(三)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均為體檢不合格:
l、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性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癒無症狀者。
(四)支氣管擴張病,未治癒者。
(五)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肝炎病原攜帶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驗陽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六)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
(七)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癒不足兩年。
(八)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
(九)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十)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
(十一)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
(十二)色盲、色弱,申請幼兒園教師和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者。
(十三)兩耳聽力均在2米以內者,或佩帶助聽器兩耳聽力均低於5米者。
(十四)儀表儀容,有下列情況者均為體檢不合格。
l、四肢。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動者;四肢殘缺變形,行路步態跛行,上肢(特別是右手)殘缺影響板書寫字者。
2、體型。身體畸形,如明顯雞胸、駝背、脊柱側彎外曲超過3厘米。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痣者。
(十五)口吃,吐字不清,聲音嚴重嘶啞,聲帶病變,嚴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礙發音影響教學者。
二、申請高等學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相關專業有特殊要求的,經省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增加相關體檢項目。其標准按1999年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准》相關專業的規定執行。
(8)醫院招聘體檢要求擴展閱讀
2012年,王麗來到目前就職的幼兒園工作,主要負責帶班,教小朋友唱歌、跳舞、繪畫,並組織孩子們做活動,到目前為止,王麗已從事幼兒教學工作8年。
2015年2月,拿到大專畢業證書後的王麗報考了《幼兒園教師資格證》考試。2016年6月,王麗得知自己的筆試和面試全部通過。7月2日,王麗按要求來到義烏市中醫院參加教師資格認定體檢。
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在體檢表的視力檢查項目中,由於「右眼義眼無眼球」,她被判定為「不合格」。3天後,她接到義烏市教育局的電話通知,被告知由於體檢未達標,她的教師資格不能被認定。
7月14日,王麗向義烏市教育局遞交《關於要求依法頒發『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申請》,在義烏市教育局的書面回復中,王麗得到「依據醫院的體檢結論,我局不能頒發你教師資格證」的回應。
和王麗有類似經歷的還有杜銀玲。杜銀玲是成都的一名聽力障礙者。2010年從北京聯合大學特殊教育學院畢業後,她一直在從事手語研究和教學工作,並在手語節目擔任主持人,在網上免費進行手語教學。
去年10月,杜銀玲報考了四川省的教師資格認定考試。高分通過筆試後,她卻因為聽力障礙無法獲得參加面試的資格。「聽不見,沒有普通話證,就沒法參加考試」。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各省市對申請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標准,是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
主要依據2000年6月22日教育部以部長令形式頒布的《〈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該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體檢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其中必須包含『傳染病』『精神病史』項目。
申請認定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的,參照《中等師范學校招生體檢標准》的有關規定執行;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及其以上教師資格的,參照《高等師范學校招生體檢標准》的有關規定執行。」
而各省制定的體檢標准中不乏對五官及面部有不涉及教學能力的限制性條款,對視力、聽力也均有具體要求,長期以來被指涉嫌歧視。
記者查詢發現,多數省份制定的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准中,將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動、下肢不等長、脊柱側彎等肢體殘障視為不合格。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較大面積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患者也被排斥在外。
部分省份的體檢標准中甚至對申請人的身高體重提出要求:四川、江西曾規定「男子身高低於160厘米,女子身高低於150厘米;男子體重低於45公斤,女子體重低於40公斤」視為不合格;廣西曾規定「男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下、女性身高在150厘米以下者,不能認定教師資格」。
2013年,廣東省對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准進行了第三次修訂。對比該標准2011年修訂版發現,新規中各種「不合格」條款從21條減為15條。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原第十三條中多種性病及艾滋病「不合格」的條款被刪除;此外,對於部分肢體、視力及聽力等殘障群體從教,新規也取消了限制。新規大幅放開這些限制,贏得廣泛好評。
針對上述問題,記者發函聯系教育部,截至發稿時尚未得到回復。劉小楠認為:「教育部統一制定體檢標准也無法確保沒有歧視性規定。」
記者了解到,2016年8月4日,教育部曾在其官網上發布《教育部對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9428號建議的答復》,稱目前教師法沒有特殊教育教師資格,法律暫時無法增加特殊教育教師資格這一資格類型。
但教育部高度重視特教教師職業准入問題,探索將特殊教育相關內容納入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准和考試大綱。教育部正在積極探索視力殘疾、聽力殘疾(含聽力合並言語殘疾)及言語殘疾人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相關制度措施,為全國推廣積累經驗。
「殘疾人保障法禁止殘疾歧視、要求提供合理便利,以及保障殘疾人平等就業,需要體檢標准進行支持。現在的體檢標准,各地不統一,制定程序也沒有聽取相關群體比如不同障礙者群體的意見和看法,也沒經過包括公共衛生、法學、社會工作等各領域的科學論證。」
「總的來看,這和殘疾人保障法和就業促進法的相關條款是違背的。」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偉認為,部分省市教育廳制定的這些要求和限制條件是不合理的區別對待,違反了我國殘疾人保障法、就業促進法的相關規定。
在周偉看來,各級教育機構錄用殘疾人作為教師或者教學輔助人員也有著重要意義。「小學生如果常態性地看到殘疾人,他們從小就會認識到殘疾人是我們的社會成員,」
「而且是需要社會尊重和提供便利的成員,也是我們社會的財富。長大以後,他們的知識結構和理解、包容的觀念自然而然就形成了,這是營造包容社會和包容性發展的一個必要方法。」周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