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辞职,去外地找工作,个人档案转移问题
朋友你来好!
按照你目前的情况,档案源留在大连的人才服务公司暂时没有问题,如果你想先打回原籍,
以后在江苏找到工作后再转,或者干脆等在江苏找到后,直接从大连直接转到江苏那样也可以,
不管你使用哪一种方式,都需要你在档案接收地的劳动部门也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才服务部门(安徽或者江苏)出具接收证明以后再办理的!
② 应届毕业生去外省找工作,档案需要自带么
你好:档案是对单位的,不对个人,等你找到工作后,才可以调档的,不然你也调不走的。
③ 在外地工作,现在辞职了,档案还在外地,等找到工作再去办理调档函调回档案可以吗
可以的。
现在个人档案不允许自己保管了。
如果是央企、国企或者其他政府单位内,单位有自行保管的容资格。其他企业或个体户、个人是不能保管的。
找到工作由单位帮忙开具调案函再提到新单位托管处。
如没有工作单位也可以个人的名义存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去。带身份证和户口本过去直接存。
现在存档案都是免费的。
④ 毕业了,去外地找工作档案怎么办
如果户籍地就在石家庄的话,可以把档案派回户籍地。上海和北京两个城市比较特殊,不接受外地户口的档案,如果不解决您的户口情况下,您的档案是进不了上海的,所以说可以存回原籍。
⑤ 没有档案能找工作吗
1、涉及到能解决户口问题的公司,都会需要档案。
一般情况,不涉及到解决户内口的公司,都容不需要档案了。
但是还是建议把档案放在人才中心,每年续费,不要放在自己手里。万一将来哪天有用呢。
2、每个单位要求不一样,一般正规单位都是需要档案的。单位不要档案也可以办理员工社会保险的缴纳。
⑥ 辞职档案怎么办没有找到工作可个人带走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抄》第五十条、劳动袭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 (劳力字〔1992〕33号)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辞职后,没有找到新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将档案转交当地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或者街道劳动保障所保管,不能交由个人带走。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
劳力字〔1992〕33号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⑦ 去外地找工作通常要不要把档案迁过去
找前找后都不用迁,只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其它依据合同办理.
⑧ 如果大学毕业后,“档案”留在户籍所在地,去外地找工作会有什么影响吗找到工作“档案”要作何处理
档案是可以留在户籍所在地的,现在很多公司都不再要求员工的档案,对工作影响不大的!
⑨ 国企辞职后,去外地找工作,档案和五险一金怎么办
档案是可以进行转移回原籍也可以放入人才中心,社保是可以申请转移至新工作地进行累积缴纳,而公积金是可以在满足提取条件之后提取也可以选择转移至新工作地累计。
社保转移: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公积金转移: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⑩ 异地找工作,关于档案的问题
你可以委托人办理,先在成都开提档函或商调函,然后委托别人在北京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