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问广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信息在哪个网上
应该是广州人事网
㈡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考申论吗
2017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招聘考试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
根据广东省国家版税务局权8月28日发布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可知:
(1)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2)笔试安排在2017年9月中下旬进行,笔试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信息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生可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查看考试公告,下载职位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要求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报考。
㈢ 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为什么注册成功了却登陆不了急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注册账号后登陆不了可能是你记错了密码,或者是系统出现故障,所以才会登陆不了,请您看看有没有修改密码的链接,进入进行修改。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㈣ 广州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您好抄,中公教育为您服务。袭
建议您关注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我们的网址是http://www.zgsydw.com/heilongjiang/,有该地市事业单位最新的招聘信息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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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2019广州人力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报名入口
它这个报名的链接太隐蔽了。。。之前都不记得是怎么报名的,,,现在想看审核通过没也不记得该从哪进了。。。。尴尬,,,打电话想问下一直占线
㈥ 为什么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的照片上传成功了但显示不出来只有个别电脑可以显示出。。
通常是这样一个情况:要么是你的电脑配制太低,电脑运作不来;要么是你电脑上没有安装那个图片的读取软件所以读不出来,让你旁的会电脑基本操作的人帮你看看
㈦ 广州的事业单位招聘网注册了资料,也成功提交了,系统给了成功的回复,可是却怎么也登录不上去
改天再登陆试试
㈧ 广州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系统的考生类别为什么修改不了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你好 修改考生类别一般是不用经过什么审核的 你可以尝试下用其他浏览器看下 不行的话可能需要咨询一下招考办那边了 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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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怎样在网上查询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名单
财政系抄统有财政人事信息系统,里面有每个在编人员、工资情况及个人的一些资料。也可到人事部门查询。
单位或部门的编制,只是总人数和职数,不具体到每个人。
要查自己的编制或身份,需要先到人事部门查总编制及职数;
然后到人事权限管理部门查自己的职称。
一般情况下,副处级以上归组织部,科级以下和技术级归人事局管理。
拓展资料:
如是通过了人社部门组织的公招考试就是正式编制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 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2. 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3. 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4. 考试、考察;
5. 体检;
6.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7. 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㈩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是属于公务员吗假如不是,和公务员有什么区别
事业单位招聘与公务员招聘是不一样的,二者主要的区别是:招聘的程序、招聘的法律依据、招聘方式和招聘考试过程都不一样。
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方式:
1、公开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2、内部竞聘上岗。由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通过竞聘上岗。
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程序: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程序:
1、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2、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3、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4、考试、考察;
5、体检;
6、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7、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竞聘上岗的程序:
1、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2、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3、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4、考评;
5、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6、办理聘任手续。
三、公务员录用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招聘的。
第二十一条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二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五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二十六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十七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二十八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一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