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事业单位考试的
事业单位的招聘时间一般为每年的5月份到8月份期间,包括省直事业单位和地市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答试内容和考试时间也不尽相同。
事业单位主要考察行测,部分地区可能也会考察公基,考试的内容以及题型和国考省考差不多,但是难易程度上要有所降低。其中理科包括数字推理,数学运算,资料分析。文科包括言语理解,判断推理,而且事业单位还注重考查公共基础知识,这一部的比例占的比较大。从题量上来说比国考和省考题目要少,但是从题目的深度来说要比公务员考试略简单。有可能出现历年国考或省考的原题,所以考试可以以国考和省考的真题作为复习材料。
事业单位考试相比于省考国考等考试差别的地方有两方面,一方面考试人数少,题量少,难易程度地,所以相比较而言的话对考生的压力就要小很多,另一方面考试流程少,考试准备期要短,这样对于考生而言可以在不耽误其他正常工作的基础上报考。
事业单位的考试特点是考察范围广,但题的难度较浅,因此考生应在练习时多注意答题速度,提高自己阅读速度,做到有所取舍,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答对尽量多的题目。
⑵ 关于事业单位招考对应届生的界定
2020年江苏省属事业单位招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占总数的71.6%,南京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占总数的76%,今年事业单位招聘对应届毕业生来说非常友好。
今年3月1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招聘向应届毕业生大幅度倾斜其实早在意料之中。
关于应届毕业生的界定,官方公告是这样表述的: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3、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4、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5、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应届毕业生常见问题:
2020毕业生,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吗?
针对这个问题:小编给南京、省属的政策咨询部门都打了电话。回答是:南京这边说:如果还没有去企业报道、工作、签订劳务合同,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省属那边说:这种情况可以算做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不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由此可见,不同部门对于应届毕业生的解释、落实可能会存在差异,所以小编我给大家的建议是:报考之前咨询下对应的政策咨询部门,详细说明自己的情况:三方签署情况、是否去企业报道、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档案所在地等情况同时并录音,之后再进行职位报考,这样比较踏实一些。今年主要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如果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可选岗位还比较多的,否则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岗位少、竞争大。所以如果疑问,一定要跟政策部门、招考单位电话核实清楚。
⑶ 如何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如题 谢谢了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以下是“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供参考: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和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政策规范,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制度要求 (一)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制度全覆盖。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空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机关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按规定实施直接考核聘用的,除可适当简化选拔方式外,应按照公开招聘制度要求,严格规范程序,公开相关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二)切实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统筹兼顾和公平就业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公开选拔人才的范围,吸引专业人才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确需给予政策倾斜的,应当具有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的政策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清理与公开招聘制度不一致的政策规定,不得实行给予特定群体加分、限定内部人员报考等有违制度公平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制度各项规定。要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密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公开招聘环节争议多发的突出问题。设置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应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并明确专业资格条件审查办法。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应严格按照公告明确的招聘条件和程序进行。体检工作除国家有行业标准外,一般应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 二、突出信息公开,切实增强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 (四)全面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公开招聘公告经审核备案后,应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应包括单位简介、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与方法、时间安排以及体检、考核、监督投诉和违纪处理办法等内容,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公告一经发布,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正或调整招聘公告内容的,应按规定程序报备后发布补充公告。 (五)及时公开招聘进程信息。招聘单位应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程序办法,及时、准确公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人员递补等招聘过程相关信息。有关体检不合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应聘资格等涉及应聘者自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应按法定送达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并告知相关权利。 (六)准确公开招聘结果信息。要进一步健全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制度,全面、准确公示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学历学位、专业等基本情况。岗位招聘条件设置有其他资格要求的,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情况应当列入公示内容。拟聘用人员公示应在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招聘公告明确的信息发布范围内及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完善招聘方式,努力提高公开招聘工作科学性 (七)切实增强招聘组织方式有效性。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循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理,体现事业单位及岗位特点。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指导监管上,要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招聘组织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确保新进人员更加符合单位的专业和岗位要求。要大力推进招聘组织网络化工作,逐步实现在指定网站完成报名、资格初审、信息反馈、成绩查询等招聘过程,为报名应聘提供便利。 (八)积极探索招聘考试形式多样性。公开招聘考试应紧密结合事业单位和招聘岗位特点,合理运用笔试、面试、技能水平测试测评等多种形式。具备技术条件的单位,可采用机考方式取代笔试。招聘高层次科研人员,可采用科研能力评价方式,测评应聘人员在相关领域的科研水平;招聘工勤技能人员,可采用招聘岗位主要操作技能测试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水平。组织面试除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外,也可采用答辩、试讲、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九)大力提高招聘考试内容针对性。公开招聘考试应根据行业、专业和招聘岗位所需知识、技能特点,合理确定考试内容和方式,大力提高笔试命题质量,切实增强考试内容与招聘岗位实际需求的适配性。要科学制定结构化面试的评分标准,合理确定测评要素项目和权重比例,切实体现不同招聘岗位对履行职责能力素质的需求差异。 四、严格纪律约束,坚决查处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 (十)确保公开招聘制度严肃性。要严肃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和工作纪律,禁止以各种形式规避制度规定擅自新进人员,禁止未经省级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向招聘单位和个人收取各类费用。要严肃查处事业单位进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应对、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公开招聘制度的严肃性。 (十一) 确保公开招聘考试规范性。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考试。对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试卷内容、标准答案、面试考官等信息,有关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要进一步强化考试安全意识,加强纪律约束,严密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切实把好命题关、阅卷关、面试关,确保招聘考试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十二)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正性。要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严禁违规干涉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设置、招聘程序和方法确定、考试命题和评分等行为。要审慎处理招聘单位干部职工亲属和临时聘用人员等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应聘问题。凡按规定不得应聘特定岗位的报名人员,必须明确劝退。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公开招聘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十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的职能作用,突出抓好政策规范,大力加强指导监督,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公开招聘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的长效协作机制,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平稳实施。 (十四)大力提供公共服务。要切实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大力加强对县级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严格规范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能力水平。要注意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指导,严格面试考官资格条件,加强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确保面试工作客观公正。要注意发挥人事考试、人才服务等专业机构的作用,积极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提供优质的考务服务。 (十五)积极畅通监督渠道。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健全公开招聘民主监督渠道,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问题,依法依规维护公平、公正。要不断强化公共危机管理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制定并落实公开招聘舆情处置应急预案。要努力提高处置公开招聘舆情事件的能力,积极妥善应对社会舆论,加强政策宣传,注意正面引导,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标准是参照什么为标准
你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标准可以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 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 /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 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 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 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 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 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 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 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4)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扩展阅读:
一、事业单位体检不合格如何规避?
体检中常见的几个问题:
1、视力不合格(特殊岗位)
2、血压超出范围
3、肝功能常规检测中谷丙转氨酶超出范围以及腹部B超不合格
4、血检中白细胞、血小板超出范围
5、尿检中的各种不合格
6、其它问题
视力不合格
视力问题可以说是最常见的问题了。
1、弱视等其它视力问题,这些问题真的短期是处理不好的,另外体检也不一定会检查这些内容,所以不必担心。
2、近视。近视问题可以说是非常非常普遍的,一般来讲近视以不作为筛选的项目,当然特殊岗位如警察岗位对视力的要求非常严格。如果时间距离体检时间尚久,可以去做激光手术,目前来说激光手术治疗800度以内的近视是不存在后遗症的。如果距离体检时间不多了,那么就避免过度用眼点滴护眼药。
血压超出范围
1、如果因为短期考试作息不规律导致的,并且以前无高血压史,建议正常休息,卧床少动,避免情绪波动。
2、如果是长期高血压,短期无法解决的,可以少服降压药。采取此法前记住要在前往体检医院前自行取尿小瓶子装随身带入,先行取尿后再服用少量降压药,在尿检时在去厕所将先行取好随身带着的尿液倒入体检医院的取尿杯中,以此来解决之后的尿检不合格的问题出现。因为,尿检要测量血压之后,而服药肯定会影响尿检。
针对转氨酶过高等问题
1、熬夜、感冒、饮食油腻等原因都会导致转氨酶过高,体检前一个月内调节作息时间,早睡正常起、多穿衣服避免感冒、忌食油腻以素食为主、口味清淡少食油盐。
2、肝功能受损导致的转氨酶过高和腹部B超不合格。时间较长的可采取药物治疗,时间紧急的可以采取吊水打点滴来降低转氨酶。
针对血检中白细胞、血小板超出范围
人体血液中白细胞、血小板超出一定范围的原因比较多,首先应该消除身体炎症,其次是注意饮食平衡、减少不良嗜好。其它比较有效的方法并不存在。
针对尿常规检查中常见的问题
尿常规十项里不论是哪一项都是可以通过多喝水来解决的,建议考生在距离体检还有三天的时候就开始逐渐加量的非正常饮水,你会发现自己的尿液颜色如同清水一般,此时你的尿检绝对是正常的。
需要注意的时候,大量因此也不是要超过限度,喝到自己觉得不舒服为宜,要大量上厕所不要憋尿。
强烈提醒:在体检前12小时内不要再去非正常饮水,只需在前一晚和当天早上各喝一大口纯净水即可,不要担心影响这两个时间段内饮水会导致什么不合格,专业医生也会告诉你喝水不影响体检结果(妇科检查除外)。这两大口将会让你尿检各项指标完全合格。
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特殊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1.体检医院与医务人员在体检前应明确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职位及项目
2.体检应在独立场所进行,要保持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要做到封闭式体检。
3.考生体检前,必须详细填写报考职位。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6.色觉检查: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用俞自萍等人编印的《色盲检查图》,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检查时考生双眼以距离图面60-80cm为标准,不得使用有色眼镜,考生须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
7.单色识别能力检查方法:(1)检查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2)检查者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3-5秒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找出该种颜色。以上两种方法也可交替进行。
8.色弱者不合格的职位,色盲者也不合格。
9.嗅觉检查: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者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均不能辨别者为丧失。
10.嗅觉迟钝者不合格的职位,嗅觉丧失者也不合格。
11.只有特警职位才可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12.文身:是指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
13.肢体(包括脊柱)功能障碍:是指因各种原因造成肢体残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引起永久性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
14.本体检标准中有关数值的表述方法:凡用“低于…”词表述的,不含该数值本身。
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近视患者可以通过近视眼激光手术治疗好近视,恢复视力,通过视力体检。
第二条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纹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Ⅰ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⑸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有哪些
您好,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相应内容: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印发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吉市人社联发〔2016〕6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纳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共1782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46人,县(市)区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43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2017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至1999年6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6月1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⑹ 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规定,这句话指的是事业编么
基本就是了,具体要看正式的招聘公告或者招聘文件,详情也可以直接咨询当地招考部门。
⑺ 请问关于事业单位的招聘与招考编制上的区别没有
有区别。
1、方式不同:
招考编制是在招聘岗位时,招聘单位要给予被招聘人员一定的编制,如事业单位招聘正式员工,学校招聘正式教师等。
事业单位的招聘是通过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进人引入了公平竞争机制,把住了人员进口关,提高了新进人员的整体素质。
2、人事关系不同:
事业单位的招聘是正规的人事关系,而招考就属于单位内部自主的了。
(7)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扩展阅读:
自2006年实施规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以来,全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达到1100多万人,实际聘用154万多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部分省区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近两年的不完全统计显示,地方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超过70%,部门新进人员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超过80%。
未来几年,我国将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在会上指出,今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要确保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进人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禁止以各种名义规避公开招聘要求。
王晓初表示,今明两年要重点做好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