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成都市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成都市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是最低工資標准為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和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18.7元和17.4元。
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2018年7月1日起將全省月最低工資標准由1500元、1380元、1260元,對應調整為1780元、1650元、1550元;將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15.7元、14.4元、13.2元,對應調整為18.7元、17.4元、16.3元,同時要求各市(州)從省政府發布的三檔最低工資標准中選擇適合本地實際的標准執行。
其中,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縣等14個區、縣執行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每小時18.7元的標准;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等8個縣(市)執行每1650元(每日75.86元)、每小時17.4元的標准。
(1)2018年成都市商混公司招聘擴展閱讀:
《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貳』 2018年成都公務員職位表什麼時候公布
以2018上半年四川省考為例,2018上半年成都公務員考試公告及職位回表於2018年3月21日發布。
據《成都市2018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答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情況表》整理知:成都各單位共設493個崗位,共擬錄855名。
2018上半年四川成都公務員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
1)筆試時間:2018年4月21日;
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2)面試時間:2018年7月13日-7月16日(暫定)。
報考人員可參考近年四川省考招考信息了解成都市公務員招錄考情。
『叄』 成都2018年殘保金政策求告知一下
2018年最新殘保金政策如下:
徵收標准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 1.6%。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用人單位存續不到一年的,按實際月份計算徵收保障金;成立不到一個月的,不征保障金。
僱傭要求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減免政策
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殘保金。
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規定。
用人單位申請減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額不得低於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申請緩繳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肆』 2018年成都職工平均工資
撥電信028114咨詢成都市統計路電話,然後咨詢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
也可以直接到成都市統計局官網查詢。
『伍』 2018年成都市社保最低基數繳費是多少
018年度單位繳納社保的自最低標准(養老40%,其他60%)為747.98元,個人繳納部分為269.16元,每月共計1017.14元。與2017年相比,單位繳納總額由687.79元增加到747.98元,
增加60.19元,個人由249.05元增加到269.16元,增加20.11元。
『陸』 成都2018年社保交多少
根據規定,2017-2018年成都社保繳費比例如下:
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1、繳費基數:月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平工資40%的繳費基數:2193元;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資4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月工資收入高於上一年省平工資300%的繳費基數:16445元;
2、繳費比例:單位繳納比例19% (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12%),個人繳納比例8% ;
醫療保險繳費標准
1、繳費基數:月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市平工資60%的繳費基數:3067元;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資6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月工資收入高於上一年市平工資300%的繳費基數:15333元;
2、繳費比例:單位繳納比例6.5% ,個人繳納比例2%。
3、成都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繳費比例:單位繳納比例1% ,個人不需繳納。
失業保險繳費標准
1、繳費基數: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資6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繳費基數下限:3067元;繳費基數上限:15333元;)
2、單位繳納比例0.6% ,個人繳納比例 0.4%。
生育保險繳費標准
1、繳費基數: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資6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繳費基數下限:3067元;繳費基數上限:15333元;)
2、單位繳納比例0.6% ,個人繳納比例 0.0%;
工傷保險繳費費率
1、繳費基數: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資6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繳費基數下限:3067元;繳費基數上限:15333元;)
2、根據行業確定基準費率,實際費率為(基準費率+浮動費率)×0.7 ,個人繳納比例0.0%。
(6)2018年成都市商混公司招聘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一)基本養老保險
1.繳費基數
根據國務院[2005]38號、市政府令第133號和成勞社發[2006]13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從2008年1月起,個體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確定。
根據成勞社發[2007]120號文件規定,從2008年1月起,未享受社保補貼且生活困難的以下個體參保人員,持相關證明材料並提出申請,經認定符合規定的,從次月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80%兩檔之中確定一檔:
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的人員,需提供當前《失保金領取證》;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需提供當前《低保領取證》;征地農轉非人員,需提供《失地無業農民再就業證》;持再就業優惠證的女滿40歲男滿50歲人員,需提供《再就業優惠證》;殘疾人,需提供《殘疾人證》;單親家庭等其他生活困難人員,需出具社區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
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金待遇將相應降低。
2.繳費比例
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月繳納,繳費比例為20%,月繳費金額為:繳費基數×20%。
在2006年10月市政府令第126號頒布實施前,根據成府發[1999]32號和成辦發[2001]4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同時,須按繳費基數的0.6%一並按月繳納生育保險費,繳費比例合計為20.6%,月繳費金額為:繳費基數×20.6%。
(二)基本醫療保險
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非本市戶籍在本市參保時間累計滿三年)的人員,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應以個體身份繼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根據市政府令第154號和成勞社發[2008]120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從2009年1月起,個體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可自願選擇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的80%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9.5%的統賬結合參保方式參保,建立個人賬戶;也可選擇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0%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4%的住院統籌參保方式參保,不建個人賬戶,享受住院醫療保險待遇。
個體參保人員確定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方式後,一個自然年度內不得變更。
(三)生育保險
1.繳費基數根據市政府令第126號的有關規定,個體參保人員參加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
從2006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險費由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基本醫療保險費一並徵收,已按《成都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參加了生育保險的個體參保繳費人員(不含中斷繳費兩個月以上的),根據成勞社函[2006]12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暫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從2006年10月1日起按生育保險繳費標准繼續隨基本養老保險費一並徵收。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不再繳納生育保險費。
2.繳費比例
生育保險費按月繳納,繳費比例為0.6%,月繳費金額為:繳費基數×0.6%。
『柒』 成都市2018年工傷賠償標準是多少
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捌』 2018年成都市職工單位連續2個月未交社保, 第3月補交後, 在斷交期間職工住院可以報
如果你辦理了失業金可以報,如果沒有就不能
『玖』 2018年成都市的基本工資是多少
1基本工資不等於一個月薪資
2.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事業單位薪資待遇都不一樣
3.不同的個人,不同的工作時間所附有的工作經驗和年限也不一樣
所以不能給你一個很准確回答
望理解